2024年西安外事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9 17:43:30西安外事學院
第十五條凡我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及時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請假,并附醫院、原所屬單位或街道、鄉鎮證明。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等正常事由以外,在我校規定的正常報到截止日期以后30日之內傳報有關生源所在地的省級招辦,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按規定進行復查,凡復查不合格者,將取消入學資格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七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
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學生入校后需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異常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我校嚴格按照抄送陜西省發改委和陜西省教育廳的學費標準執行。
第九章學生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6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十章畢業
第二十條在校生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分,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相關規定,政治表現合格,身體健康,準予畢業,頒發本科或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取得本科畢業資格的學生,凡符合國家及學校有關學士學位授予規定者,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一章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0019-888029-88513888
傳真:029-88751205
學校辦學地點:陜西省西安市魚斗路18號郵編:710077
網址:http://www.xaiu.edu.cn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相關招生省份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招生省份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在西安外事學院。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