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蘇州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3 20:13:16蘇州科技大學本
(2)實行“3+1+2”模式的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最后處理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3)其他省份: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若分數相同,理工類以數學成績高者優先;文史類以語文成績高者優先。最后處理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6.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1)音樂類: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所在省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按綜合分(即文化分與專業分折合計算后的投檔成績)投檔的省份,以綜合分排序,如綜合分相同則以專業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者以語文和外語總分高者優先;未按綜合分投檔的省份,以專業成績排序,如相同則以文化分高者優先,再相同者以語文和外語總分高者優先。
(2)美術類: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所在省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按綜合分(即文化分與專業分折合計算后的投檔成績)投檔的省份,以綜合分排序,如綜合分相同則以專業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者以語文和外語總分高者優先;未按綜合分投檔的省份,則以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相加所得總分排序,如相同則以專業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者以語文和外語總分高者優先。
7.按“院校專業組”投檔的省份,按實際投檔進專業組內的考生數進行錄取。當考生所填專業均已錄滿時,學校將依據考生填報的是否服從專業志愿調劑情況進行調劑錄取,調劑范圍僅限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
8.其他類型錄取辦法:
南疆單列計劃考生、內地新疆高中班畢業生、定向就業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結業后轉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進行錄取。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學校將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學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收費標準:
1.學校根據《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的通知》(蘇價費〔2017〕243號),按省教育廳、省發改委核準的標準收取學費。
2.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學校根據《高等教育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按省教育廳、省發改委核準的標準收取住宿費。
第十四條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江蘇省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十五條學校本科招生網提供我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標準和錄取規則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工作結束后,學校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十六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usts.edu.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b.usts.edu.cn
招生辦公室地址: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學府路99號
郵政編碼:215009
聯系電話:0512-68096117
電子郵箱:zsbusts.edu.cn
官方咨詢QQ:800821262
微信號:usts_zsb(蘇科大本科招生)
紀檢監察電話:0512-69379060
第十七條蘇州科技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蘇州科技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八條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十九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規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條本章程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由蘇州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