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通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3 20:11:01南通大學
我校藝體類錄取規則如與各。ㄗ灾螀^、直轄市)規定不符,按各。ㄗ灾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錄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ㄋ模⿲τ谶M檔的考生,如未能按志愿進入所報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學校綜合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調劑到未錄滿且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直至計劃錄滿為止。
(五)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六)經教育部批準,我校具有招收田徑、擊劍、乒乓球項目高水平運動員資格。凡取得相應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證的考生,錄取辦法依據其體育專項測試等級和文化考試成績,按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ㄆ撸﹫罂嘉倚>C合評價錄取的考生,須經我?己撕细。進檔后,按照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規定的錄取辦法進行錄取。
。ò耍┪倚C嫦蚪K省內部分地區的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計劃,按照江蘇省有關錄取政策執行。
。ň牛┲型夂献鬓k學專業和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的學生培養按照江蘇省和我校有關規定執行。
(十)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ㄊ唬┮陨箱浫∫巹t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三條收費標準
(一)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按學年收取學費,文科類專業5200元,理科類專業5500元,工科類專業58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體育類專業5300元,醫學類專業6800元,中外合作辦學(音樂表演)26400元,優勢學科在原科類學費基礎上上浮10%。具體收費標準以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南通大學新生入學須知》為準。
(二)根據《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精神,學校住宿費為每人每年5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四類,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十四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政策體系,包括多層次、多類型的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以及助學貸款等,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五條學生報到后須接受體格檢查,對體檢結果明顯與考生電子體檢結果不符者,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地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郵政編碼:226019
咨詢電話:0513-85012170(兼傳真)
電子信箱:zsbntu.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513-85012062
招生信息網址:http://zs.ntu.edu.cn
南通大學招生微信公眾號:南通大學本科招生
南通大學招生小程序:南通大學本科招生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南通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