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揚州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3 20:05:22揚州大學
4.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⑴美術與設計類專業
江蘇省考生:按投檔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6+(專業分÷專業滿分)×0.4]×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從高到低順序安排錄取專業。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由專家組集體評議,確定考生優先投檔順序。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東省、湖南省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考機構使用綜合成績的投檔排序規則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專業成績、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河南省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計算綜合分,綜合分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專業成績排序。
⑵音樂類專業
江蘇省考生:按投檔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5+(專業分÷專業滿分)×0.5]×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從高到低順序安排錄取專業。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由專家組集體評議,確定考生優先投檔順序。
河北省、山東省、湖南省、貴州省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使用綜合成績的投檔排序規則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
河南省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計算綜合分,綜合分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專業成績排序。
5.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
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批次最低控制線的進檔考生(只限江蘇考生),按投檔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7+(專業分÷專業滿分)×0.3〕×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從高到低順序安排錄取專業。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由專家組集體評議,確定考生優先投檔順序。
6.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錄取政策中加分條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
7.我校面向江蘇省部分地區招生的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的錄取,按照江蘇省有關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級招考機構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條收費標準
1.學校根據價格管理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按學年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可在各省級招考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及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查閱。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也將告知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
2.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學校根據價格管理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2〕369號、揚價費〔2012〕144號、揚價費〔2014〕68號),住宿費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揚子津校區1500元;江陽路南、路北校區按1500元預存,荷花池校區按1400元預存,其他校區按1200元預存,入校后按實際住宿標準結算)。
第十三條獎助學金
面向全校各專業本科生設立獎助學金項目20余項,面向相關學院校友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項目70余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社會資助獎助學金、困難補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費減免等方式獲得資助(助學金、助學貸款),申請辦法可在《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揚州大學學生手冊》等材料中查閱。
第十四條所有錄取考生在報到后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核、身體復查和專業能力復測(體育藝術類新生)。對于入學身份材料與錄取資料或校考報名材料不一致、校考成績與專業能力復測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學校招生工作監察組將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提供虛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行為的,取消該生入學資格。身體復查,對體檢結果明顯與考生電子體檢結果不符者,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事業發展和教育教學改革需要,會適時進行校區功能和院系專業調整,學生在讀期間所在學院或專業有可能會發生校區變動。
第十六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4-87990685、87990230、87990521、87990359、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傳真電話:0514-87991362
監督電話:0514-87972358(紀委)
0514-87971622、15150825644(招辦)
學校網址:http://www.yzu.edu.cn/
本科生招生網:https://zhaoban.yzu.edu.cn/
電子信箱:ydzbyzu.edu.cn
微信公眾號:揚大招辦
通信地址:江蘇省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25009)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高水平運動員考生、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綜合評價錄取考生、烹飪營養與教育專業中職職教高考考生、內地班考生、定向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考生等錄取,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規定和我校相應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錄取規則與省級招考機構招生政策不符的,則執行省級招考機構招生政策;如果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作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