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30 21:49:15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九)藝術(美術)類專業的專業成績,學院均采用招生省(市、自治區)藝術(美術)統(聯)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對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總分排序,統一劃定分數線。綜合總分=文化成績總分(按高考總分750分制測算)×50%+專業成績(按總分100分制測算)×7.5×50%。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學院各專業均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每學年初,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行預收,具體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本科招生網站公布。
住宿費標準
經浙江省物價局核準,學生住宿費以2500元/(人·學年)標準收取。
十四、資助政策
學院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十余項(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各類優秀學生獎學金和企業獎學金),同時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開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每年開展送溫暖系列活動。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院紀檢監察審計辦公室申訴舉報電話:0571—58619121。
十六、網址及聯系方式
本科招生網:https://www.hziee.edu.cn/zs/
電話:0571-58619116
傳真:0571-58619196
招生微信公眾號:hdxxgcxyzsb
招生咨詢QQ:1828772812、241742800(群)
電子郵件:zsb@hziee.edu.cn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電路1號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郵編:311305。
十七、其他須知
(一)每位學生(除藝術類)在一至三年級每學期末均可提出轉專業申請,且不受選考科目限制,為學生提供多次自主選擇專業的機會。
(二)學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院招生網站查詢。
(三)被學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報到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報到截止日前書面向學院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期限不得超過兩周(從新生報到截止日起算)。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四)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