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普通本科層次招生章程
2024-05-30 21:44:02江西科技師范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普通本科層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校名為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教育部院校識別碼:4136011318,英文校名為“JiangxiScience&TechnologyNormalUniversity”,江西省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辦學層次,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具有招收留學生的資格。
第三條學校辦學地址設在江西省南昌市,現有楓林、紅角洲兩個主校區。
第四條學校面向全國招生,具有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和臺灣省學生的資格。
第五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即“招生工作辦公室”),設在校招生就業工作處。
第八條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普通本科層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并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建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社會需求等因素,結合往年招生情況和當年招生政策規定,編制年度各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條招生計劃最終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一條學校的公共外語教學使用英語或日語語種。
第四章收費與學費標準
第十二條學校嚴格按照贛府廳字〔2016〕51號文件批準的項目和標準收費。
第五章招生信息發布
第十三條學校年度招生專業、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對應的就讀學區、收費標準、專業報考要求等信息由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通過印發報考指南、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以及教育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高招信息平臺等渠道,隨年度計劃一道統一發布。
學校網址:http://www.jxstnu.edu.cn
招生信息:http://zsjy.jxstnu.edu.cn/default.html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形式主要有普通高考、少數民族預科、高水平運動員、港澳臺學生等,在不同省份分別設置有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等錄取批次,各批次專業志愿為平行志愿。
(一)提檔原則
執行生源省(區、市)的投檔政策,認可生源省(區、市)符合國家規定的加分、優惠和降分政策。
(二)專業錄取原則
同一批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平行志愿方式執行,即:先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分檔,再按各專業錄取條件進行閱檔以確定專業,不能確定專業的再進行一輪分檔閱檔,直至不能再次分配為止,多輪分檔閱檔后仍不能安排專業的進行調劑或退檔;過程中,每輪分檔后確定各專業分數線作為下一輪分檔成績標準,閱檔中因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退出該專業所產生的缺額計劃不順延替補。
“同一批進檔”是指由生源省在同一批次、同一科類(選考科目組)、同一投檔志愿下投檔至學校的考生。
(三)分數排隊的依據
專業安排時,分數依據不計加分。
1.普通類:按高考文化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隊,成績相同時:專業(組)選考科目對應為不限的,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外語單科成績排序;文史類或專業(組)選考科目對應為考歷史或思想政治或地理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理工類或專業(組)選考科目對應為物理或化學或生物的,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排序。
2.體育類:認可生源省(區、市)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簡稱:專業統考)的省(區、市),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隊,專業成績相同的,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為序依次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