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大學知行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26 21:51:22湖北大學知行學院
第十四條凡填報湖北大學知行學院的考生需填寫有效的電話聯系方式,在錄取期間保持暢通,以方便聯系。
第十五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學校錄取結果將通過各。ㄊ、區)招生辦公室和學校網站公布(http://zsb.hudazx.edu.cn)。招生投訴電話:027-82307075。
第十七條學校招生實行網上錄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
第四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時,按湖北省物價管理部門相關規定及公示的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繳納學費、住宿費等。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資格審查。對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新生,學校將視情況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學生修完學校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且符合畢業要求,按規定頒發湖北大學知行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按規定授予湖北大學知行學院學士學位。
第二十一條學生錄取后戶籍關系可轉到學校所在地(武漢市)統一管理;畢業生就業實行雙向選擇。
第二十二條學校設有多項獎學金,獎勵學業成績優異的學生,并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三條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學校將充分尊重學生的專業志愿,進校一學期后可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申請專業調整。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湖北大學知行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學校招生辦公室電話:027-82307076傳真:027-82300410。招生咨詢熱線:027-590080575900805859008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