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工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3 22:27:02河南工業大學
一、總則
1.為確保學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的政策規定,按照“規范管理、優化服務、深化改革、辦人民滿意高考”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2.學校(HenanUniversityofTechnology)位于河南省省會鄭州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蓮花街100號,是一所以工學為主,涵蓋工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農學、醫學、法學和藝術學等九大學科門類的多科性全日制公辦高等學校;學校始建于1956年,1959年開展本科教育,1981年開始碩士研究生教育,2010年,成為河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糧食局(現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簽約共建高校,2013年開始博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獲批碩士研究生推免資格,2018年獲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2020年入選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學,2021年入選河南省“雙一流”創建高校,2022年入選教育部“高校學科領域優先發展”規劃高校。
3.學校招生國標代碼:10463.占地2764.5畝,建筑面積101.3萬平方米;建有蓮花街、嵩山路、中原路三個校區,主校區為蓮花街校區。
4.學,F有74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24個,河南省一流本科專業23個。建有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擁有4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4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24個河南省一級重點學科,形成了以本科教育為主的完整的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人才培養和學位授權體系。
二、組織機構
5.根據有關規定,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普通本科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6.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招生期間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7.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工作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三、招生計劃
8.學校2024年計劃在30個省(區、市)招生普通本科學生。學校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學校發展實際,結合近年分省(區、市)、分專業計劃編制與執行情況,統籌考慮生源結構、區域均衡、生源質量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分省(區、市)、分專業計劃。
9.按照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數量不超過當年本科招生規模的1%,統一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使用,主要用于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及生源質量調控。學校預留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議、順延錄取、公平公開。接受廣大考生和家長的監督。
四、招生錄取
10.學校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體檢合格、高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對于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區、市),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市),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按照分數優先,兼顧專業志愿的原則錄取。計劃未完成時將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余計劃撤回。
11.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12.學校的錄取原則是分數優先,兼顧專業志愿,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即先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確定專業,優先分配有專業志愿考生的專業;考生文化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隨機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實際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安排專業。
13.高考改革省(區、市)考生分配專業時,應符合學校在各省(區、市)公布的專業(大類)選考科目的要求。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地區的定向計劃,只招收哈密地區且符合定向培養條件的考生。
14.學校按大類招生的專業,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將招生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志愿填報即可。2024年學校部分專業實施大類招生,設有3個招生專業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糧食工程和食品質量與安全等3個專業)、材料類(含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和復合材料與工程等2個專業)、設計學類(含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等4個專業),學生在大類下經過1~2年打通培養后,選擇確定專業方向。
15.報考建筑學專業的考生,應具有一定的美術繪畫基礎,建筑學專業入學后加試徒手畫,徒手畫測試不合格的新生,將對其進行專業調整。
16.報考設計學類(包含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4個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在思想政治考核及體檢合格、專業課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區、市)規定的藝術本科分數線的情況下,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實行平行志愿投檔,且有明確的文化課和專業課所占比例規則,錄取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到檔數據為招生依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沒有明確的文化課和專業課所占比例規則,則執行我校錄取規則,對于進檔考生,依據考生的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
17.身體要求:參考教育部最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色盲色弱考生限報我;瘜W,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水質科學與技術,生物工程,制藥工程,生物技術,飼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復合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糧食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等專業;色盲考生限報我校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等專業。
18.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學校原則上不予錄取。
五、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