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諾丁漢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2021-06-01 15:42:26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第五章 選拔程序
第十一條 材料初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并根據評審成績(評審成績為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共10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6倍(折算成績同分者一并帶入)。學業水平考試9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的考生直接通過評審, 不占通過初審的人數比例;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文學語言特長、藝術特長、體育特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考生,經專家委員會認定,可直接通過評審,不占通過初審的人數比例。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下載數據為準, 初審結果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第十二條 綜合測試:通過材料初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的語言為英文,主要考察學生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團隊合作能力、批判性思維、溝通交流能力等。學生先統一參加筆試,原則上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篩選部分學生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同分者一并帶入)。筆試成績占綜合測試總成績的75%,面試成績占綜合測試總成績的25%。綜合測試結束后,按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屆時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第十三條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四條 時間安排:
1. 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3月2日上午9:00至3月20日下午17:00
2. 材料評審時間:3月21日-3月26日
3. 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等:3月27日-3月31日
4. 綜合測試準考證打印時間:4月15日起
5. 學校綜合測試時間:4月17日-4月18日
6. 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4月27日起
第六章 錄取辦法
第十五條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21年高考報名和考試。
第十六條 錄取批次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在填報高考志愿時須在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中將“寧波諾丁漢大學”填寫為第一志愿,否則無效。考生須滿足各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第十七條 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第十八條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換算如下表: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 4A | 5A | 6A | 7A | 8A | 9A | 10A |
成績折算(分)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第十九條 專業投檔辦法:學校按總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被調劑考生須滿足未滿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
第二十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總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一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考生進行復審,復審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正式學籍。
第二十二條 報考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收取報名費:人民幣140元/人。
第二十三條 通過“三位一體”錄取學生的學費、住宿費、書費等與我校高考統招錄取的學生費用一致。
第二十四條 通過“三位一體”錄取的學生進校后與高考統招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的轉專業政策。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六條 其他注意事項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上相關信息。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寧波市鄞州區泰康東路199號 郵編:315100
聯系部門: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與就業發展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4-88180668,88180004
招生網址:https://www.nottingham.edu.cn/cn/Study-with-us
電子郵箱:Gaokao@nottingham.edu.cn
微信公眾號:Nottingham_RAO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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