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2021-06-01 15:25:59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試和錄取辦法
第十九條 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主要考察學生創新精神、培養潛質、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考察溝通能力、學習能力、獨立生活能力等方面的素質。綜合素質測試實行按類測試的原則,綜合測試形式為:綜合面試。
一、考生報到:2021年4月22-23日(以具體通知為準),在三位一體報名系統中進行網上報到,打印準考證(綜合測試通知單),由于疫情影響嚴格加強對考生的健康碼管控,擬入杭州市及我校考場必須提交健康碼綠碼。
二、綜合素質測試:2021年4月24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三、成績查詢與入圍名單公示:綜合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入圍比例不超過所在報考類別招生計劃數的5倍,排序規則依據不同報考類別學校綜合測試成績排序,同分情況下以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排序,如同分依據A的數目多少排序,如再相同以語文、數學、外語的學考成績順序排序,入圍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十條 錄取原則
一、入圍考生須參加2021年高考考試,考生須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志愿,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
二、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不同報考類別的綜合素質測試及專業要求不同,故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報考類別,不得跨類別填報。在同一報考類別內的專業,填報志愿時只要符合相應選考科目的專業均允許填報。
三、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各報考類別的招生計劃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 + 綜合測試成績(滿分100分)×20% + 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
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公式:
1個A=15分,1個B=10分,1個C=5分,D不計分,總分150分。
以上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果出現同分的情況,依據高考總分、綜合測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順序排序。高考總分的排序規則依據浙江省排序規則,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如折算后同分依據A的數目多少排序。
一、專業投檔辦法:學校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同一招生類別中計劃未滿專業。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至低分逐一擇優錄取至未滿專業,直至額滿(被調劑考生的選考科目需滿足調入專業的選考科目及外語單科要求)。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按報考類別)的110%(按進位處理),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按小數點舍去處理)。
第二十一條 錄取階段外語單科及選考科目成績要求
報考計算機類(中德2+3聯合培養)、機械類(中德2+3聯合培養)、電氣類(中德2+3聯合培養)、機器人工程(中澳2+2聯合培養)、國際商務(中澳2+2聯合培養)、土木工程(中德合作辦學)、工業工程(中德合作辦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班)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
報考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土木工程(中法合作辦學)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
第二十二條 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三條 錄取工作結束后,學校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錄取名冊為依據,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教務處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以上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經浙江省物價局審批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浙江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學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本章程若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政策和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一、學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留和路318號,郵編:310023;
二、招生熱線:0571-85070165、85071165(兼傳真)、85070365;
三、學校網址:http://www.zust.edu.cn;
四、本科招生網:http://zsb.zust.edu.cn;
五、“三位一體”招生報名網址:http://zsb.zust.edu.cn/trinityEnrollment/0;
六、招生咨詢郵箱:zsb165@zust.edu.cn;
七、招生咨詢QQ群號:559354747、755852051;
八、招生微信公眾號:浙科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