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2021年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簡章(2)
2021-05-31 23:28:34浙江教育考試院
第四章 報名時間與報名方式
第七條 報名時間:2021年3月5日8:00至3月15日17:00
第八條 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我校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zsb.zjnu.edu.cn/apply/main.jsp),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同時符合1類和2類(特長考生專項條件)的考生務必填報2類。
二、以下申請材料掃描(拍照)后上傳報名系統,上傳文件要清晰可見,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3M。
1.蓋有所在中學公章的報名申請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表上的照片確保清晰、無變形);
2.高中階段獲獎證書等原件(彩色,僅2類特長考生填寫);
3.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彩色,不需要加蓋公章);
4.個人陳述手寫稿:著重突出學科特長、專業素養或創新潛質等方面的內容,要求考生本人手書(不接受電腦打印件),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
凡是未簽名、未蓋章、未按要求上傳、系統未最終提交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第五章 選拔程序
第九條 資格審查:
學校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其中1類考生按照學考換算總成績(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4分,其余不計分)從高到低排序,以專業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獲得面試資格的名單。當存在同分考生時,報考“地理科學(地理科學+思想政治教育本碩銜接試驗班)(師范)”專業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歷史、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單科學考成績高低排序,報考“化學(化學+生物科學本碩銜接試驗班)(師范)”專業的考生按數學、語文、外語、物理、技術、歷史、地理、思想政治單科學考成績高低排序。若排序仍相同,則最后一名同分同排名考生均入圍。如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數的5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
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2類考生(具體獎項名稱和級別參照報名條件中的特長考生專項條件),經專家委員會認定,直接獲得我校綜合素質測試資格,名額單列。
3月24日起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面試資格審查結果。
第十條 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須登錄報名系統繳納報考費,未網上繳費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1.繳費標準:140元/人。
2.繳費時間:2021年3月24日12:00至3月31日17:00。
3.繳費方式:
登錄報名系統,點擊“報考申請”中的“網上繳費”按鈕,仔細閱讀報名系統中的繳費方法后按提示進行繳費。
第十一條 綜合素質測試:
1.報到時間
2021年4月10日8:30-17:00。
2.測試時間
2021年4月11日。
3.報到和測試地點:
浙江師范大學校本部(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4.測試內容
采用分專業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素養、專業潛質和綜合素質,測試內容包括儀表儀態、口頭表達、書寫展示、專業素養與潛質和特長展示等。
5.成績評定:成績滿分為100分。
6.成績查詢與入圍名單公示:綜合測試結束后,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我校將在綜合測試成績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分專業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 錄取辦法
第十二條 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須參加2021年高考普通類的報名和考試,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須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志愿,并將我校作為第一院校志愿填報,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本簡章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并已入圍該專業合格名單,各專業不可兼報。
2.對進檔考生,分專業按照綜合成績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或位次號)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分位次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階段具有985、211院校、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等高校先修課程學分或與報考專業相關選修課程學分及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0%+綜合測試成績×2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70%”計算形成。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4分,其余不計分,滿分100分。
3.我校按分專業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計劃數的110%,則該專業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4.其他要求:
(1)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2)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
(3)男女比例不限。
(4)外語語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