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國語大學成都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1 23:17:43陽光高考
四川外國語大學成都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 基本概況:
■ 學院全稱:四川外國語大學成都學院(國標代碼:13673 )
■ 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 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
■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 辦學地址:
成都校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鎮高爾夫大道367號
宜賓校區:四川省宜賓市三江新區大學城路三段216號
二、招生對象:
招收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參加四川省單獨招生考試的中職畢業生。
三、錄取規則
1.嚴格按照教育部及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的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對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學校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進檔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未滿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類推,對非第一志愿進檔的考生只能錄取到第一志愿未滿額的專業。
3.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分數優先且兼顧專業級差(專業志愿分數級差設定為“3、2、0”,即專業1、2,2、3志愿之間的級差分別為3分、2分,其它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0分)的原則,在同等情況下著重參考外語、語文成績進行擇優錄取。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填有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學生專業志愿意向進行調整,調劑到其它缺額專業并擇優錄取;對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4.凡符合國家及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投檔給我校的考生,對其加分和降分予以認可并擇優錄取。
5.各專業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語應試語種。
6.體育類專業的錄取原則:我校休閑體育專業、體育運營與管理專業、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專業招收參加體育類專業高考的考生。考生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根據考生志愿,在四川省按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擇優錄取,在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當地教育考試院(招辦)關于體育類招生錄取要求進行。
7.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個別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了本專業的錄取原則或投檔原則,按其規定執行。
8.根據專業特點及行業要求,建議報考空中乘務專業及民航空中安全與保衛專業的考生:
①身體健康,性格開朗,身材勻稱,五官端正,牙齒整潔,形象氣質好。
②面部、頸部、胳膊、手部、腿部無明顯疤痕、胎記和紋身,膚色好,無久治不愈的皮膚病。
③身高要求:凈身高:女生163-172cm,男生174-185cm,手踮足摸高212cm以上。
④行走要求:行走正常,無明顯的“O”型、“X”型腿,無扁平足。
⑤視力要求:眼球無變形,無色盲、色弱、斜眼,矯正視力0.7以上。
⑥口齒伶俐,中、英文發音準確。
9.2021年我校招收新生根據被錄取專業分別在成都校區、宜賓校區就讀。
四、體檢標準
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入學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不符合標準的,按教育部及我校學生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五、證書頒發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生修完學業,成績合格者,由四川外國語大學成都學院頒發教育部統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畢業證書;畢業時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六、學費標準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標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七、招生工作規范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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