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職業技術大學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1-05-11 11:25:35陽光高考
泉州職業技術大學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我校2021年普通高考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名稱、層次、辦學類型
學校全稱:泉州職業技術大學
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泉州職業技術大學
國標代碼:12928
辦學性質:非營利性民辦本科高校
學歷層次:本科、專科
學 制:4年、3年
網 址:http://www.qvtu.edu.cn
校 址:(晉江校區)福建省晉江市內坑鎮大學路
(泉州校區)福建省泉州市坪山路225號
泉州職業技術大學,前身為泉州理工職業學院,于1986年開始辦學。2018年12月經教育部批復正式升格為本科高校,2019年5月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泉州職業技術大學”,是全國首批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高校。
學校現有7個二級學院30多個本/專科專業,涵蓋汽車、機械、石化、建筑、設計、財經、商貿、教育等專業群,建有福建省示范院士專家工作站、省級應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省級應用技術工程中心等13個省市科研平臺,獲批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基地、省級孵化基地、省級創業園、省級眾創空間等19個省市創新創業平臺,學生的就業創業能力強,歷屆畢業生就業率始終保持在98%以上,連續兩屆榮獲“福建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三年一屆)。
學校主校區位于中國品牌之都——晉江市,全國縣域經濟排名前5,產業經濟資源豐富,交通便利,擁有國際機場、高鐵動車、碼頭;學校地理位置優越,接壤沈海高速公路,毗鄰高鐵晉江站,愛拼敢贏的晉江精神為學校的發展、畢業生就業創業營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第三條 校訓、培養目標
校 訓:忠誠、勤奮、創新、奉獻
培養目標:健康長壽心靈美、就業創業能力強、造福社會貢獻大。
第三章 招生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加強對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全面負責招考工作,貫徹相關政策,確定招生專業、計劃,討論決定有關事項。
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章程和招生實施方案的草擬,以及招生宣傳、網上錄取與錄取結果公布等具體工作。
第五條 學校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招生監察小組,全程監督、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的良好形象和社會公共利益。
監督、投訴電話:0595-22545888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錄取要求
第六條 我校2021年學校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具體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以各省(區、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為準。
第七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男女比例不限。因為學習和就業的特殊性,汽車服務工程技術、油氣儲運工程、學前教育、數字媒體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建筑室內設計、環境藝術設計等專業不招收色盲考生,以上專業的考生入學后,學校將對考生的體檢條件進行復查,不符合條件者,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民辦本科高校學歷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7〕46號)有關規定我校實施自主定價,具體收費情況如下:
本科專業:汽車服務工程技術、油氣儲運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計算機應用工程、軟件工程技術、建筑工程、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大數據與會計、電子商務、學前教育、休閑體育專業學費為20000元/年/生;數字媒體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專業為22000元/年/生。
專科專業:所有專業學費均為9800元/年/生
第九條 住宿費:六人間1400元/學年(泉價〔2015〕 47號)
第十條 代辦費(書籍資料費等):詳見《新生入學指南》通知,采取預收制,畢業前結算,多還少補。
第十一條 退費標準:參照2019版《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章 獎、助學金設置
第十二條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學校在校學生可享受國家設立的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十三條 為鼓勵進步、表彰先進,學校還設立了學習獎、職業技能獎、科研獎、才藝獎、宣傳獎、創品牌獎、素質教育獎、體育競技獎等20余大類獎學金。為了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立了百萬愛心工程、家園基金、勤工助學中心、百名學生助理培養計劃等助學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