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1-05-11 10:49:31陽光高考
第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
專業培養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第八條 收費標準及繳費手續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財政廳關于我省公辦學校高職高專學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閩價費〔2012〕356號),學費標準按照6000元/生·學年收取。教材費、軍訓服裝費等代辦費據實結算。住宿費按照閩價費〔2007〕75號文件執行。退費辦法按閩價費〔2005〕435號文件執行。
被我院正式錄取的考生,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學校有關要求,通過銀行卡辦理繳費注冊手續,未按時繳費的,需向二級學院提出書面說明并獲得同意,逾期無故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九條 新生入學及學籍管理
1.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學校有關要求持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有正當理由不能按期入學者,應通過書面方式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后方可延遲報到,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
2.在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對其報考材料、身體狀況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規定畢業學分,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
第十條 學生獎助政策
1.學院實行獎學金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勵志獎學金及學院獎學金等;對經學院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就業補助金、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
2.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對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設新生報到“綠色通道”,先入學,后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第十一條 咨詢、查詢、聯系方式
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可登錄學校網站或來電咨詢我校辦學情況和有關招生資訊。
招生辦聯系人:伍老師 趙老師 倪老師
咨詢電話:0591—83511273(招生辦),83511991(招生辦傳真)
學院招生網址:www.fjcpc.edu.cn/zs
監督舉報電話:0591—83571730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2.本章程由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3.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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