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學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1-05-11 10:36:30陽光高考
集美大學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集美大學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集美大學辦學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集美大學(國標代碼10390)。集美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18年創辦,地處廈門經濟特區,是福建省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是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校、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集美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是碩士推免生資格單位,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學校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銀江路185號(郵政編碼:361021)
第三條 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學制:四年。
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最長學習年限為8年(含休學、保留學籍),累計在校學習時間最長為6年。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達到畢業要求的畢業生,由集美大學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規定的,由集美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集美大學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考試、教務和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由以上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集美大學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基礎上,吸納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集美大學招生委員會,充分發揮其在決策咨詢、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集美大學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集美大學在福建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學科發展規劃,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經濟發展的需要以及各省的生源情況,編制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2021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分省計劃安排請查閱集美大學招生網(http://zsb.jmu.edu.cn)或各省級招生部門編印的考生志愿填報手冊。
第九條 集美大學根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生人數按一定比例預留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錄取期間,未完成的計劃將根據各省的生源情況,堅持集體議事的原則,優先投放生源質量好的省份。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集美大學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錄取政策,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調檔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二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一、集美大學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 3號附件)等相關規定執行。
二、根據《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 30035—2013)的國家標準,集美大學航海技術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雙眼裸視力4.7(含)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9(含)以上,無色盲色弱;提前批的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雙眼裸視力4.6(含)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含)以上,無色盲。
三、新生入學后,學校組織體檢復查。復查達不到錄取要求的,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如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確認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十三條 專業調配原則
一、集美大學采用“分數優先”的方式調配,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遵循考生專業志愿進行調配,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至未錄取滿額的專業。
二、高考制度改革采用專業組投檔的省份,各專業組只能在組內調配,按“分數優先”方式進行。
三、集美大學原則上認可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訂的有關加(降)分政策,以考生的投檔分為預錄取調配依據。對進檔考生,將按投檔成績進行專業調配,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排序。
四、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五、考生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我校不分省計劃。
第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
一、藝術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份,以該省平行志愿投檔成績為依據進行調配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
二、藝術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份,專業成績為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文化成績為投檔文化分。
1、美術類專業(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從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藝術類省定控制線的進檔考生中,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2.5×0.7+文化成績×0.3)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
2、音樂類專業(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從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藝術類省定控制線的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如遇排序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語文、數學、英語依次進行排序。
4、對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有專門規定的省份,按該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未設定統一投檔規則的平行志愿省份,參照非平行志愿投檔省份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招生
一、集美大學體育類統招專業僅面向福建省招生,實行文理兼招,從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福建省體育類省定控制線的進檔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集美大學體育類單招專業(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招生,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的有關規定和學校當年的招生簡章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