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質量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17 16:15:51高考網整理
河南質量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質量工程職業學院普通?普猩ぷ。
第二條 河南質量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河南質量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河南質量工程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3564
第六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平頂山市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 辦學層次:?
第九條 辦學特點:河南質量工程職業學院是以質量教育和質量服務為主要特色的高等職業院校。學院位于河南省平頂山市,是河南省骨干高等職業院校、河南省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模式試點院校、河南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全民技能振興工程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和全國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更是質量工程師成長的沃土、首席質量官放飛的搖籃。
在河南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平頂山市政府的領導支持下,由學院牽頭組建的河南質量工程高等職業教育集團已成為集人才培養、技術研發、社會服務等多種功能的“產、學、研”聯合體,與美的集團、鄭州航空港區等企業、產業集聚區深度合作,職教集團理事會成員穩定在126 家,校企合作單位達 220 家。
學院始終嚴守“質量重于泰山”的校訓,弘揚“科學精準、法制規范、責任誠信、創新卓越”的質量文化理念,堅持科學發展,提高辦學水平,努力使學院成為培養質量專業人才的搖籃,成為以質量服務為特色的區域性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河南質量工程職業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河南質量工程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河南質量工程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河南質量工程職業學院紀委、紀檢監察室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要求
第十三條 招生專業和計劃按照省教育廳下發執行
第十四條 專業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計劃公布形式:招生計劃主要有兩個公布渠道:一是由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我院通過招生章程與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