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學院新科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17 16:14:45高考網整理
河南科技學院新科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學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學校開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五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河南科技學院新科學院
(二)學校國標代碼:13506
(三)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四)辦學層次:本科
(五)辦學地址:老校區:河南省新鄉市新中大道中段;新校區:河南省新鄉市新飛大道南段777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和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工作體制。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院長任主任,其他院領導任副主任,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和學生代表為成員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和監督管理招生工作,對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問題實行“集體研究、集體決策”。
第八條 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部。招生就業部是學校組織開展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在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領導下,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河南省的招生政策要求,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及時受理考生及家長關于招生錄取問題投訴,認真協調解決相關事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按河南省教育廳批準的2020年招生計劃執行,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計劃主要公布渠道:一是由有關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通過學校網站(http://xinke.hist.edu.cn)、學校招生在線網站(http://xkzszx.hist.edu.cn)和學校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執行河南省規定的“平行志愿”投檔政策。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清”規則分配專業。
第十四條 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嚴格執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認可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加分、降分投檔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績排隊。
第十五條 并列分處理辦法:普通本科二批錄取,對于同一專業進檔的最后名次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統考成績排序,根據計劃實際缺額數擇優錄取;提前批專升本錄取,對于同一專業進檔的最后名次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外語、專業綜合統考成績排序,根據計劃實際缺額數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提前批藝術類錄取,藝術專業在本科B段錄取,使用河南省藝術類統考成績,要求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省定錄取控制線,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于進檔的最后名次專業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總分、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統考成績排序,根據計劃實際缺額數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