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招招生章程
2020-07-17 15:55:43高考網整理
濮陽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穩步進行、健康發展,依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濮陽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濮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濮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部門、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濮陽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學院國標代碼:11787
第六條 在豫招生代碼:6272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條 辦學地點:濮陽市黃河西路249號
第九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十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條 主管單位:河南省教育廳。
第十二條 畢業頒證: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學歷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濮陽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濮陽職業技術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 濮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濮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個人和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范圍、對象與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范圍和條件
(一)招生范圍
面向河南省、山東省、河北省、四川省、青海省、甘肅省和內蒙古自治區。
(二)招生條件
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可報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國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六條 招生計劃
(一)學院制定年度招生事業計劃,經院長辦公會審定后,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二)分配原則和辦法
1、按照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根據近三年錄取情況對新生數據進行分析,綜合考慮報考生源數量、辦學條件及畢業生就業狀況,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計劃、對口招生計劃及分省招生計劃。
2、認真履行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的社會職責,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
3、堅持統籌兼顧、平穩有序、動態調整,穩步提升生源質量。
第十七條 各批次招生執行過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計劃轉入到下一批次統招計劃。
第五章 錄 取
第十八條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錄取規則
(一)對所有進檔考生,按分數由高到底,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學院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文化課分數和專業測試分數均達省控分數線,按專業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省級招辦有明確的藝術類專業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文化分和專業測試分均達到省控分數線,按文化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二)我校執行各省(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 外語語種限英語,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條 身體健康狀況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和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給予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