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17 16:00:05高考網整理
周口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周口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周職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簡介:周口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校占地面積1634畝,總建筑面積37.3萬平方米,館藏圖書124萬冊,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697億元,教學設施完善,校園環境優雅,開設有63個全日制高職專業及方向,涵蓋理、工、經、文、管、藝、農、醫8大學科門類,擁有一支專兼結合、結構合理、適應高職人才培養需要的“雙師型”教師隊伍。
學校現已發展成為一所集普通專科教育、成人專科教育、遠程教育、技術培訓為一體的高等職業院校。立足周口,面向河南,輻射全國,為區域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服務,贏得了社會的廣泛贊譽。先后榮獲“河南省文明校園標兵”、“河南省園林單位”、“河南省衛生單位”等稱號;在“河南省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中榮獲優秀等次,被省教育廳批準為“河南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河南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品牌示范學校”、“河南省首批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學校”、“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示范性實習實訓基地”、“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學校” 、“河南省首批護理專業技能緊缺人才培養基地”。
第六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周口市開元大道1號(開元校區)、周口市文昌大道東段(文昌校區)
第七條 學校全稱:周口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750,河南省招生代碼:6279)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九條 辦學層次:專科教育
第十條 頒發證書: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周口職業技術學院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周口職業技術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周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不委托個人和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條周口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錄取
第十四條 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學校根據河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專業建設發展、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和區域經濟發展需要分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分省分專業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審定后,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并將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錄取規則: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學校招生計劃,按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考生高考實考總分相同,則依據專業志愿次序分配專業,若高考實考總分、專業志愿次序均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的次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高者。考生報考專業計劃已滿,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可予以退檔處理。
3+3高考改革試點省份,我校招生專業無選考科目要求,所有考生均可報考。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過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過線的基礎上,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取滿計劃為止。我校在黑龍江省體育類專業招生不分文理,按術科成績從高到底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和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給予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我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 學校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一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二條 男女生比例:我校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