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師范大學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4 19:01:39高考網整理
山東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美術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進檔后,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按照美術類統考(聯考)成績確定錄取專業;美術類統考(聯考)成績相同時,依次比對投檔成績、高考文化成績、高考位次,分數或位次高者優先錄取。
(2)音樂與舞蹈學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男)、舞蹈學(女)專業面向山東省招生使用校考成績,考生進檔后,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按照校考成績確定錄取專業;其余省份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相關專業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進檔后,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按照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確定錄取專業;專業校考或統考(聯考)成績相同時,依次比對投檔成績、高考文化成績、高考位次,分數或位次高者優先錄取。
(3)音樂表演(校企合作辦學)專業使用校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核算綜合成績,其中專業成績占比60%,高考文化成績占比40%。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分別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比例相加形成綜合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對專業成績、高考文化總分、高考位次,分數或位次高者優先錄取。
(4)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各省統考(聯考)成績,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兩個專業進檔考生統一按高考文化成績確定錄取專業,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依次比對高考位次、投檔成績、專業成績,位次或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三)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
2.進檔考生錄取原則: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考生進檔后,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按照投檔成績確定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比對體育專業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四)綜合評價招生、公費師范生等其他招生類型錄取原則,以上級有關政策及學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為準。
(五)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其他要求
1.外語語種: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
2.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章學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學校全日制本科生實施學分制人才培養模式(中外合作辦學、校企合作辦學專業實行學年收費)。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批準的最新標準執行。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省出臺的學生資助相關政策精神,凡遵紀守法、勤奮學習且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過學校的資助措施保障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師范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如果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山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ww.zsb.sdnu.edu.cn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山東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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