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醫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4 18:59:38高考網整理
濟寧醫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學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濟寧醫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夏季高考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濟寧醫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的原則。
第三條濟寧醫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社會各界、考生及其家長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招生工作。
第五條教務處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具體工作。
第六條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的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學校概況
第七條學校全稱:濟寧醫學院,學校代碼:10443。
第八條學校校址:
太白湖校區:濟寧市太白湖新區荷花路133號。
任城校區:濟寧市建設南路45號。
日照校區:日照市學苑路669號。
高新區教科園:濟寧市高新區海川路16號
第九條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濟寧醫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網站、學校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考生填報志愿時,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五章招生對象及招生條件
第十一條考生必須符合報名條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結果符合國家體檢標準,國家體檢標準為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體檢結果為色盲、色弱的考生限報我校部分專業。
英語類專業只限英語語種報考,無口試要求,其它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小語種考生入學后原則上須改學英語。
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錄取,且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三條新生入校后將進行體檢復查,如復查結果與錄取時提供的高考體檢表不一致,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視學生的身體狀況調整專業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當事人及體檢醫師的責任。
第六章錄取批次
第十四條學校在山東省外的招生計劃,均為本科計劃,錄取的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為準;在山東省內的本科招生批次為普通類,省屬公費醫學生(臨床醫學、精神醫學、預防醫學)為普通類提前批,其余本科招生計劃為普通類常規批。
第七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我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我校同意執行各省級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七條對進檔考生,在同一投檔單位內,以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參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同分投檔的排序規則安排專業。當考生所報專業已滿時,如服從專業調劑,我校提檔后不退檔;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江蘇籍考生,學校錄取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方法錄取,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C。
第十九條內蒙古自治區籍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考生被我校錄取后,錄取結果可登陸各省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學校以郵寄錄取通知書的形式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