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鄭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2)
2019-06-14 11:05:23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的要求,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限英語。
第十四條 鐵道機車、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駕駛方向)、動車組檢修技術、鐵道供電技術、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檢修方向)、城市軌道交通供配電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信號技術方向)、鐵道信號自動控制、鐵道通信信號設備制造與維護、鐵道車輛、鐵道工程技術、高速鐵道工程技術、鐵道機械化維修技術、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鐵道通信與信息化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鐵道交通運營管理等專業要求考生雙眼矯正視力4.8以上,無色盲、色弱;鐵道機車、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駕駛方向)、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檢修方向)、動車組檢修技術、鐵道工程技術、高速鐵道工程技術、鐵道機械化維修技術、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等專業只招男生。
第十五條 除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院對考生身體條件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 對進檔考生按照“志愿清、專業清”的原則確定專業。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綜合考慮安排專業。如考生所填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考生成績在允許調劑的專業范圍內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做退檔處理。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十七條 2019年我院護理類專業【包含護理、護理(ICU方向)、助產三個專業】和康復治療類專業【包含康復治療技術、康復治療技術(心肺康復方向)兩個專業】實行大類招生。考生在填報專業志愿時按護理類或康復治療類填報。學生入校后一年級進行大類培養,二年級根據個人意愿和學校相關規定分專業培養。
第十八條 對于實行“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執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確規定的錄取政策。
第十九條 對進檔的藝術類考生按照“志愿清、專業清”的原則確定專業。對進檔考生依據專業課成績,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專業。如專業課成績相同,再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條學院2019年各專業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暫定為:普通類專業學費標準3300元/年、3600元/年、44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標準5600元/年;軟件類專業學費標準8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中澳合作(與澳大利亞霍爾姆斯學院合作辦學)學費標準12000元/年、中加合作(與加拿大諾奎斯特學院合作辦學)學費標準待定,入校執行省發改委審定標準、中俄合作(與俄羅斯莫斯科國立尼古拉二世皇帝交通大學合作辦學)學費標準13000元/年、中俄合作(與俄羅斯聯邦圣彼得堡國立交通大學合作辦學)學費標準15000元/年。住宿費收費標準800元/生/年。學院嚴格按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進行收費,收費標準如有調整,則按照省收費主管部門最新批復為準。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持錄取通知書等有關證明在當地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校后通過學院助學貸款中心向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入學后可享受資助項目:入學“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內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考生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附:學院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前程路9號(新校區)
鄭州市二七區幸福路2號(老校區)
郵編:451460(新校區) 450052(老校區)
咨詢電話:0371-66993105、66901341
傳真:0371-66965284
監督電話:0371-60867175
學院網址:http://www.zzrvtc.edu.cn
招生微信公眾號:鄭州鐵院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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