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工業大學招生章程
2019-06-14 10:42:06陽光高考
2019年河南工業大學招生章程
一、總 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按照“規范管理、優化服務、深化改革、辦人民滿意高考”的要求,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2、學校是一所中央與河南省共建的,以工科為主,理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藝術學和農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全日制公辦高等院校。
3、學校具有63年的本科辦學歷史,中文全稱為河南工業大學,英文全稱為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學校國標代碼:10463,占地總面積193.8 萬平方米,共有三個校區,其中兩個老校區位于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新校區位于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蓮花街。
4、學校現有69個本科專業;7個雙學位本科專業;2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6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食品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機械工程3個博士學位一級學科授權點,形成了以本科教育為主體,具有完整的學士、碩士、博士三級人才培養教育體系。
二、組織機構
5、根據有關規定,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6、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具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
7、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工作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三、招生計劃與錄取
8、我校2019年本科計劃在包括河南省等30個省區市招生,專科計劃只在河南省內招生。
9、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來源計劃管理辦法文件規定(教學廳[2011]5號),我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規模內,預留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于調節各省(區、市)線上生源的不平衡,順延錄取各省(區、市)平行志愿投檔過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我校調節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議、順延錄取、公開透明。接受廣大考生和家長的監督。
四、招生錄取的原則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擇、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總原則。具體有:
10、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體檢合格、高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我校將按照有關省份的平行志愿或傳統志愿優先的規則確定投檔比例、補檔及征集志愿。
11、分配錄取專業時,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實行分數優先前提下的志愿優先原則。即首先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隊,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確定專業,優先分配有專業志愿考生的專業,后分配因考生投檔成績低而導致專業志愿錄取滿額不能滿足志愿考生的專業,若專業服從調劑,則向剩余相近專業調劑錄取。針對專業計劃錄取額滿,且不同意專業調劑及其它特殊情況的考生,根據有關政策進行退檔。我校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對于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
12、在分配錄取專業時,如果考生高考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比較三門課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13、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分配專業時,應符合我校對上海和浙江公布的各專業(大類)選考科目的要求。內蒙古自治區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錄取。江蘇省錄取時,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1B1C,必測科目等級及綜合素質評價必須達到江蘇省規定的填報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新疆哈密地區的定向計劃只招收哈密地區且符合定向培養條件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