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學院2019年“三位一體” 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
2019-06-01 19:54:35網絡整理
(三)綜合測試時間
參加測試考生范圍 |
面試、心理 測試時間 |
體能測試時間 |
舟山、湖州、衢州 |
4月28日 |
4月29日 |
溫州、麗水 |
4月29日 |
4月30日 |
杭州、寧波 |
4月30日
|
5月1日 |
金華、臺州 |
5月1日 |
5月2日 |
紹興、嘉興 |
5月2日 |
5月3日 |
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反恐怖方向)體能測試加試 |
5月4日中午11∶00以前報到并進行體能測試加試 |
綜合測試集中在浙江警察學院進行。考生在綜合測試規定時間當天8∶00—15∶00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高考報名證,到浙江警察學院濱江校區報到參加面試。面試實行綜合淘汰制,面試合格的考生,領取《心理、體能測試證》,并于當天參加心理測試,第二天參加體能測試。未參加心理測試的考生,不能參加第二天的體能測試。
(四)綜合測試相關說明
1.面試中,如有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條件的,確認為面試不合格。面試工作人員應將面試不合格結論填寫在《報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面試表》上并簽名,考生需簽名確認。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參加心理測試、體能測試。所有面試合格考生需要現場簽訂《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告知書》。
2.心理測試結果作為考生填報志愿和政治考察劃線的條件之一。心理測試成績可于2019年6月中旬在浙江警察學院招生信息網上查詢。
3.體能測試項目為:
男子:(1)100米跑;(2)1000米跑;
(3)推鉛球(5公斤)
女子:(1)100米跑;(2)800米跑;
(3)推鉛球(4公斤)
三項體能測試的合格成績為180分。體能測試評分標準詳見《浙江警察學院2019年招生手冊》和《浙江警察學院2019年招生指南》。
4.報考浙江警察學院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反恐怖方向)的考生,體能測試三項總成績須達到240分及以上,并在綜合測試期間進行現場報名,同時繳納體能加試報名費160元。考生須在5月4日中午11∶00前,到浙江警察學院濱江校區報到,參加體能加試。體能加試3個項目為立定三級跳、引體向上(女生仰臥起坐)、4米往返摸點跑。加試的每個項目滿分為100分。對有體育特長且體能加試三項成績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還可以于5月11日繼續參加特長測試,最后以4項中最高3項成績計入總分。
5.體育特長是指高中階段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資格及以上的籃球、足球和個人項目田徑、游泳、武術套路或散打、摔跤、跆拳道、舉重特長。
體能加試結束后,根據考生6個項目的體能測試總成績,按招生計劃1∶4的比例確定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反恐怖方向)報考資格人員名單,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同時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6.參加綜合測試所需的住宿、交通等費用均由考生自理。
九、填報志愿
(一)考生須參加2019年高考考試,選考科目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二)經綜合測試合格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網上填報時間內填報志愿。
(三)浙江警察學院志愿單列,不占用普通類提前錄取的5個院校志愿,志愿填報時間與普通類提前錄取同時進行。填報浙江警察學院的考生,可兼報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不能兼報藝術類第一批(含提前錄取)、體育類提前錄取志愿。
(四)浙江警察學院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工作開始前完成錄取。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錄取;未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影響普通類提前錄取5個院校志愿的投檔錄取。
(五)報考浙江警察學院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得低于第二段分數線。
(六)報考全省統招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反恐怖方向)必須填寫第一專業志愿,否則無效。
(七)報考涉外警務專業的考生,高考英語成績不得低于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