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6 15:58:13陽光高考
邢臺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邢臺學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省(市、自治區)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拘畔
1.學校名稱:邢臺學院
2.學校代碼:10104
3.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辦學歷史:邢臺學院具有百余年辦學歷史,其前身是創立于1910年的直隸第四師范學堂,于2002年升格為綜合性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6.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邢臺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邢臺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7.辦學地址:
邢臺學院:河北省邢臺市橋東區泉北東大街88號;
邢臺學院機電工程學院校區:河北省邢臺市橋西區泉北西大街1169號。
8.專業辦學地址:除機械電子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在邢臺學院機電工程學院校區辦學外,其余本科、?茖I均在邢臺學院辦學。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邢臺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茖I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是統籌謀劃、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學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工作管理機構;負責醞釀、審議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計劃編制、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并對招生錄取方案的實施進行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工作和招生章程、招生計劃編制、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的草擬及招生錄取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第六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錄取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招生錄取工作體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學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八條 學校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
第九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統籌編制當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總體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計劃為準,分省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省外本科招生計劃約占本科總計劃的20%。學校無預留招生計劃。
第十條 按照教育部調檔比例要求,學校根據各生源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市、自治區) 招生管理部門制定的實際投檔分數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中的有關規定,及國家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三條 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區),按各省(市、自治區)平行志愿投檔原則錄。晃磳嵭衅叫兄驹傅氖(市、自治區),嚴格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學校不設院校志愿級差。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分配,采取志愿優先原則,嚴格按照考生填報專業志愿按分數由高到低先后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即先錄取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在專業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專業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對于進檔同分考生錄取原則:
文史類、理工類考生如總分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按專業課成績錄取的專業,專業課成績相同情況下,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文化課成績相同情況下,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總分相同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