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護理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6 11:37:20陽光高考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根據學院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數量、生源質量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學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報教育部審批后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在教育部領導下,由貴州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及相關說明
第九條 錄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招考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擇優錄取;
第十條 各批次省控線由各省(市、自治區)招考部門統一劃定,調檔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考生。
第十二條 學院遵循考生填報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時,將接受非第一志愿(含征集志愿)的考生。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其未填報且學校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
第十三條 分數相同則優先錄取志愿在前者,志愿相同則優先錄取高分者,分數志愿均相同,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護理、康復治療技術專業:男女不限,要求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齒清楚,無色盲,無聽力障礙等(根據大多數用人單位要求)。
第十五條 助產專業:只招收女生。要求女生1.5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齒清楚,無色盲,無聽力障礙等(根據大多數用人單位要求)。
第十六條 在規定年限內,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內容,畢業時可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和學歷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章 報到與入學
第十七條 錄取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入學及高校學生管理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學金措施
第十九條 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 學院設有完善的獎學金機制。對于貧困學生設有以國家獎
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減免緩學雜費等措施組成 的相互補充、較為完善的經濟資助體系。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 道”以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金海校區:0854-5415555
金峰校區:0851-85605555
招生QQ群:1018311610
學院網址:www.gznvc.com 微信公眾號:gzhlzyjsxy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貴州省招考院審核通過之日起生效,由貴州護理職業 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 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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