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6 11:34:37陽光高考
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院2019年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19年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名稱:貴州農業職業學院
學院性質:公辦
學院代碼:4152014549
辦學層次:高等職業教育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院黨委、行政的領導、監督下進行。成立由學院院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五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開展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六條 學院成立招生監督工作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等工作。
第四章 報名條件
第七條 報名條件按教育部、貴州省招生委員會、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嚴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詳見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和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和志愿為依據,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表現,擇優錄取。
第十條 學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