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11:20:14陽光高考
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2019年學校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茖哟握猩ぷ鳌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主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凱旋路3050號;
高新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開發區大學城學苑街219號;
長德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長德新區。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教育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汽車服務工程(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車輛工程專業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財務管理(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行政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投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德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編輯出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 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表演(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工藝美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美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工商管理類(行政管理、市場營銷、旅游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高職)專業:
汽車電子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審核標準收取]元;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國家及學校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我校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同時,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 %的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設立校內獎學金、特困生補助、勤工助學崗位等校內資助,結合靜文獎學金等校外資助,全力保障考入我校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條 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