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師范學校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28 11:39:01豫章師范學校
豫章師范學校(原南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紅角洲高校園區,是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院校,是江西省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南昌市人民政府確定為優先發展重點打造的市屬高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概要
1、學校全稱:豫章師范學院
2、校址:南昌市梅嶺大道1999號 郵編:330103
3、學校代碼:13774(國標代碼) 江西省考生報考代碼:8233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統招普通本科院校
5、學制:本科四年 專科三年
6、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南昌市人民政府
第三條 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本科生頒發豫章師范學院普通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專科生頒發豫章師范學院普通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四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辦公室掛靠在招生就業處。
第五條 按教育部規定,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錄取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六公開”、 “六不準”。學校成立以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工作的全過程。并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面向全國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放的分省分專業年度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數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七條 經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由各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同時學校也通過不同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在錄取過程中,學校根據各省的報考生源狀況,經研究并報請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在跨省招生計劃內可作適當調整。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總原則: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政策法規及各生源省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我校招生計劃,按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總分相同情況下,結合考生學業評價和綜合評價情況,對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突出、文體等方面有突出特長、相關考試科目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優先錄取。
第十條 除分專業招生計劃中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原則上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新生報到注冊后所涉招生專業錄取考生不滿25人的,學校可將已錄取學生先行告知后再調劑到同層次相應專業學習。
第十一條 各專業均無面試加試和分數級差要求。
第十二條 所有招生專業對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審核考生體檢信息,體檢達不到錄取標準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投檔的考生,按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之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方式:
1、藝術類考生需參加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合格,并達藝術類相應層次文化省控線,按專業成績由高至低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不分文史、理工)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2、體育類考生需參加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合格,并達體育類相應層次文化省控線,按專業成績由高至低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五章 新生報到、注冊
第十五條 學校錄取的新生,凡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無故未來報到的,視其自動放棄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對其德智體綜合情況進行復查,經核實有不符合錄取條件或舞弊行為者,不予注冊學籍。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將對其進行體檢復查,對發現有身體問題的,調整就讀專業,不能滿足的不予注冊學籍。
第六章 資助、獎勵
第十八條 為保證家庭困難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實行了:獎、免、助、貸、補和“接受社會捐贈”的資助體系。
第十九條 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給予助學制度。其中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助學金每人每年2000-4000元;學校還設立了德才獎學金,每年評選兩次。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在當地憑新生錄取通知書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以下為我校本科各專業收費標準:
層次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收費標準(元/年) |
類別 |
本 科 |
040104 |
教育技術學 |
3880 |
師 范 類 |
040105 |
藝術教育 |
3880 |
||
040106 |
學前教育 |
3880 |
||
040107 |
小學教育 |
3880 |
||
040108 |
特殊教育 |
3880 |
||
040201 |
體育教育 |
3880 |
||
120204 |
財務管理 |
3880 |
非 師 范 類 |
|
080902 |
軟件工程 |
4120 |
||
130402 |
繪畫 |
8000 |
||
130202 |
音樂學 |
8000 |
||
050101 |
漢語言文學 |
3650 |
||
070101 |
數學應用與數學 |
4120 |
||
050201 |
英語 |
3880 |
第二十一條 以下為我校專科各專業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元/年) |
專業名稱 |
3285 |
語文教育 |
3710 |
數學教育、科學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小學教育、早期教育 |
3490 |
英語教育 |
3915 |
現代教育技術、體育教育、體育運營與管理 |
5000 |
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旅游管理、導游、商務英語、社會工作、應用英語、行政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社區康復、旅行社經營管理 |
7200 |
美術教育、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藝術設計、建筑室內設計、工藝美術品設計、播音與主持 |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住宿費,嚴格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第八章 招生咨詢及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電話:0791—83685811 87545147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信息通過豫章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www.yuznu.edu.cn/html2/index9.html公布。
豫章師范學院網址:http://www.yuznu.edu.cn
第二十四條 學校咨詢人員在招生咨詢過程中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以本章程公布的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豫章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豫章師范學校招生就業處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