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學應用科學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28 10:35:48江西理工大學應用科學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江西理工大學應用科學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8年江西理工大學應用科學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江西理工大學應用科學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13434
第六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七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八條 學院校址現位于江西省贛州市客家大道156號,江西理工大學黃金校區,總占地面積880余畝,在校生8000人左右。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設施先進,生活條件完備。
第九條 學生取得畢業資格的,按教育部規定頒發江西理工大學應用科學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江西理工大學應用科學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院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院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院的辦學條件和發展定位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四條 2018年學院面向30個省、市、自治區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按各省級招辦規定的錄取批次采取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進行錄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院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普通文理類錄取規則:為最大限度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我院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先按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錄取;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從未錄取的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志愿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所有專業按考生志愿錄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再從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未錄取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專業成績認可生源地所在省統(聯)考成績。專業和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本科合格線即可報考我院藝術專業。對于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若生源地所在省份有特殊規定的,按當地省考試院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定(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考生體育專業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體育類本科專業規定的分數線,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體育類本科專業控制線,對于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我院對各省(市、自治區)的優惠加分政策在提檔和專業錄取時予以認可。
第二十條 高考改革試點省份選考科目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投檔錄取原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我院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日語語種,其他語種考生錄取到校后需轉修英語或日語。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高考口語測試。
第二十二條 招生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三條 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四條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院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院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學院有關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及各種證件(卡)工本費等費用。
第二十七條 新生戶口遷移遵循自愿原則。
第七章 學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院嚴格按江西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有關文件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
14500元/年的專業:設計學類(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13500元/年的專業:冶金工程、材料成型控制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汽車服務工程、機械工程、機械電子工程、自動化、工業工程、采礦工程、礦物加工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價、測繪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聯網工程、電子商務、金融學。
12000元/年的專業:工商管理、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英語、葡萄牙語
住宿費:1000元/年。
第八章 獎學金、助學金措施
第二十九條 學院建立了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五位一體,聯動助學”的激勵和保障機制,獎勵品學兼優學生,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在考生生源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客家大道156號;
郵編:341000
咨詢電話:0797-8312688
0797-8312689
0797-8312603(兼傳真)
學院網址:http://www.asc.jx.cn/
招生信息網:http://zsb.asc.jx.cn
電子郵箱:3065973501@qq.com
第三十一條 本年度招生政策、辦法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調整后新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江西理工大學應用科學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