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醫學院上饒分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6-18 17:03:34江西醫學院上饒分院
一、學院基本情況
1、校名全稱:江西醫學院上饒分院
2、學校性質:公辦
3、國家代碼:10888
4、校址:江西省上饒市志敏大道399號
5、學院概況:我院創辦于1951年,前身為江西省第五醫士學校,1978年成立江西醫學院上饒分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醫學專科學校。學校占地面積431畝,建筑面積為14.85萬平方米。現有全日制在校生4200余人,教職工368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96人,中級職稱的教師71人;開設的專業有臨床醫學、醫學影像(衛生部華夏基金資助項目)、護理、助產、藥物制劑技術、醫學美容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臨床醫學(全科醫學),藥學等專業。擁有設施完善的各類實驗室,設備先進的電子閱覽室、微機室、語音室、多媒體教室和實習醫院97所,學院建立了信息化程度較高的校園網,校園網具備教學、管理和信息交流的全面功能。學院圖書館藏書量達25.5萬冊,全部實行電腦管理。培養具有實用型醫學專業技能,適應醫療、醫技、衛生管理、衛生保健服務和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全面發展、身體健康的專業醫療技術人才。
二、錄取條件:
1、符合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報名條件。
2、考生當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專科錄取分數線。
3、外語語種為英語。
三、學制年限:三年。
四、錄取原則:
依據各生源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該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堅持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學院招生錄取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五、錄取規則:
1、各種考試加分優惠政策按教育部下發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執行或生源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規定執行。
2、進入投檔分數線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總分從高到低安排或用計算機程序自動操作安排,充分體現公正公平、公開選拔、科學合理的原則。
3、考生應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選報符合自己身體條件的專業。鑒于醫療衛生工作特點,醫院在錄用醫學畢業生時要進行體驗,如畢業生有肝功能不正常、傳染病等情況,將影響畢業生的正常錄用和順利就業,提請考生填報志愿時注意。
4、護理專業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56米,男生不低于1.65米。
5、助產專業只招女生。助產專業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6米。
6、為充分考慮到考生選擇就讀專業的要求,新生在入學第一學期內,在各系專業一定比例內,并符合我院錄取規則3、4、5條相關規定的,經考生申請學校批準,同類別專業間進行相應的專業調整(文、理科類專業間不能跨科類調整)。
7、其它有關規定按生源省招生考試部門政策規定執行。
六、2011年我院分專業招生計劃說明:
專業 代碼 |
專業名稱 |
國家承 認學歷 |
學制 |
文理科類 |
學費標準 |
630101 |
臨床醫學 |
大專 |
3年 |
文、理科 |
3700元/年 |
630101 |
臨床醫學 (醫學影像) |
大專 |
3年 |
理科 |
3700元/年 |
630101 |
臨床醫學 (全科醫學) |
大專 |
3年 |
文、理科 |
3700元/年 |
630403 |
醫學影像技術 |
大專 |
3年 |
理科 |
5000元/年 |
630201 |
護理 |
大專 |
3年 |
文、理科 |
5000元/年 |
630202 |
助產 |
大專 |
3年 |
文、理科 |
5000元/年 |
630401 |
醫學檢驗技術 |
大專 |
3年 |
理科 |
5000元/年 |
530305 |
藥物制劑技術 |
大專 |
3年 |
文、理科 |
5000元/年 |
630408 |
醫學美容技術 |
大專 |
3年 |
文、理科 |
5000元/年
|
630301 |
藥學 |
大專 |
3年 |
文、理科 |
5000元/年 |
630101 |
臨床醫學 (醫學影像) 醫學定向 |
大專 |
3年 |
理科 |
5000元/年 |
630401 |
醫學檢驗技術 醫學定向 |
大專 |
3年 |
理科 |
5000元/年 |
七、貧困生資助、獎學金:
貧困生資助:①國家助學金1000-3000元/學年;②助學貸款;
③勤工助學;④院特殊貧困資助等。
獎學金:①國家優秀學生獎學金8000元/學年;
②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
③院優秀學生獎學金500-1000元/學年,享受面為15%。
九、招生咨詢方式:
聯系電話:(0793)7089428傳真:(0793)7089078
聯系地址:江西醫學院上饒分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郵政編碼:334000
網址:http://www.sryx.cn電子信箱:sryxzb@126.com
十、本章程由江西醫學院上饒分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