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理工大學法學院專業介紹
2009-07-30 13:03:43長春理工大學
法學院
法學
業務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理論知識,具備法律思維,適宜在國家立法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外事、外經、外貿管理等部門擔任法律事務方面工作,特別適宜在法律服務機構擔任律師、公證、金融、保險、外資等法律實務工作,具備較強社會適應能力的高素質職業化法律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熟悉我國法律及法規,掌握法學的基本分析方法與技術,了解跨學科相關專業知識,能夠運用法學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分析解決現實法律問題,具備較強的實際運用能力。
主干學科:法學
社會工作
業務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有基本的社會工作理論和知識,較熟練的社會調查研究技能和社會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勞動、社會保障和衛生部門,工會、青年、婦女等社會組織及其他社會福利、服務和公益團體等機構從事社會保障、社會政策研究、社會行政管理、社區發展與管理、社會服務、評估與操作等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社會工作的基本理論,樹立社會工作的價值理想,學習和掌握開展社會工作的技能,掌握社會調查研究的方法,了解黨和政府的重大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掌握理論分析、實證研究、社會工作實踐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善于分析研究各種社會現象和問題,具有較強的論文寫作和語言表達能力,具有較強的論文寫作和語言表達能力,具有熟練應用電子計算機和外語的能力。
主干學科:社會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