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科貿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1:38:53廣東科貿職業學院
廣東科貿職業學院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為了保證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廣東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本校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我院是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普通高等學校(公辦),招生層次為專科,學習形式為脫產。
二、錄取機構:在普通高考錄取期間成立學院招生錄取領導小組;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
三、錄取原則
1.志愿優先。在政審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專業要求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線上考生后,再錄取第二志愿線上考生,依此類推。
2.分數優先。同一志愿的線上考生,根據省招生辦提供的檔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個別需調劑專業除外)。
四、操作辦法
1.專業特殊要求。園林工程技術、畜牧獸醫、生物技術及應用和藝術類專業不招色弱、色盲考生,生物技術及應用、商檢技術、食品加工技術專業不招表面抗原陽性考生,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2.各專業招生人數原則上按《招生專業目錄》進行,個別專業因報考人數過多或過少,我院將根據上線生源情況對專業計劃作適當調整。
3.執行省招生辦制定的有關照顧錄取政策。
4.嚴格執行省招生辦制定的退檔程序,維護考生正當權益。我院承諾對投檔考生不會無故退檔,同樣,如無正當理由,我院也不受理考生退檔的要求。
5.對有關招生錄取問題的群眾來信來訪,將認真接待處理,自覺認真接受省招生辦對我院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五、我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招生辦公布的專業目錄。
六、收費標準
按照省物價局收費標準規定:高職大專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學費5000元/學年,高職大專理工農林外語類專業學費6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6500元/學年;住宿費標準為700—1400元/學年。如省物價局有新的收費標準,我院則按新的收費標準規定執行。
七、獎學金及助學具體措施
1.設立獎學金制度。獎學金分一等獎(2000元)、二等獎(800元)、三等獎(300元),并對優秀學生干部設立獎學金。
2.設立扶貧助學金制度。設立扶貧助學基金,扶助學習努力、經濟條件困難的學生,同時提供勤工儉學崗位,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3.執行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凡符合條件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評選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八、學生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頒發廣東科貿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九、我院重視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對學生進行就業輔導培訓和推薦就業。
十、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省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和省政策、規定為準。
十一、聯系辦法
學院校址:廣州市白云區石慶路388號(白云校區)郵政編碼:510430
廣州市天河區科華街273號(天河校區)郵政編碼:510640
聯系電話:020-22014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