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教育學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6-04 11:45:35山東教育學院
山東教育學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教育學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教育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山東教育學院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山東教育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山東教育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山東教育學院,學院代碼:50957。
第五條學院辦學類型:公辦省屬成人本科師范院校。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普通?疲ǜ呗殻┖统扇私逃
第七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學院地址:歷下校區:濟南市歷下區歷山路36號;章丘校區:章丘市大學園區文博路2號。
第九條學院創建于1948年9月,是我黨創辦最早的省級教育學院。“文革”期間,學校一度停辦。1978年6月5日,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復辦。學院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辦學特色的省屬成人本科師范院校,是國家認定具有聘請外國專家和接收留學生資格的高等學府,是山東省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學校長、教師繼續教育培訓的重要基地。六十年來,學院共培養畢業生約15萬名。1998年經國家教委批準成為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成人高校。
學院獲得的榮譽稱號:
1997年被國家教委授予“全國成人高等教育評估優秀學校”榮譽稱號;
2005年被中共山東省委高校工委評為“山東省德育工作先進高校”;
2005年被中共山東省委高校工委授予“文明校園”榮譽稱號;
2006年在山東省教育廳組織的“山東省高職院校和成人高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中被評為“優秀”;
2006年被中共山東省委高校工委和山東省教育廳授予“平安校園”榮譽稱號。
2007年被中共山東省委高校工委授予“山東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07年被山東省教育廳授予“山東省高;锸彻芾砉ぷ飨冗M單位”榮譽稱號;
2008年被山東省教育廳授予“山東省第二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精神風貌獎”榮譽稱號;
2008年被山東省教育廳授予“山東省高校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08年被中共山東省委高校工委和山東省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委員會授予“山東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第十條學院地理環境:學院現有歷下、章丘2個校區:歷下校區處于濟南市市中心,占地面積100余畝,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章丘校區位于風景秀麗、交通便利的濟南東部大學園,校園占地1200畝,規劃建筑面積43萬平方米,一期工程12.5萬平方米已于2008年秋季順利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學院辦學條件:學院具有一流的教學設施設備,除建有教學樓、圖書館、實驗樓、實訓中心外,還配有形體訓練房、琴房、微機室、多媒體教室、語音室、電子閱覽室等。學院固定資產總值達到2.32億元,館藏圖書52萬冊,教學儀器設備總值3370多萬元。
第十二條學院師資力量:學院師資力量雄厚,F有在職教職工480余人,專任教師275人,其中教授職稱的27人,副教授職稱的57人,其他系列具有正高級職稱的15人,副高級職稱的45人。博士、碩士學位獲得者160余人,終身享有國務院特殊津貼者4人,在普通高校兼任碩士生導師的11人,省高校中青年學術骨干1人,省教學名師2人,全國優秀教師2人,山東省優秀教師15人,“曾憲梓獎”獲得者2人,“富民興魯”勞動獎章獲得者2人。同時還常年聘請外籍教師任教。
第十三條專業設置:學院設有14個分院、系,47個成人師范類本、?茖I,32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茖I,1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中澳合作學前教育專業),形成了學科門類比較齊全的普通學歷教育體系。現有全日制在校生6100余人。14個分院(系)分別是教師教育學院、政治與社會發展系、經濟與管理系、教育科學系、中文系、外語系、數學與應用數學系、物理科學與技術系、化學與化工系、生物科學與技術系、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音樂系、體育系、美術系。32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專科專業分別是人力資源管理、保險實務、社區管理與服務、社會工作、旅游管理、市場營銷、文秘、新聞采編與制作、學前教育、青少年工作與管理、旅游英語、商務英語、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統計實務、會計電算化、會計與統計核算、應用電子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應用化工技術、環境監測與評價、工業分析與檢驗、化學制藥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生物技術及應用、裝潢藝術設計、美術教育、視覺傳達藝術設計、音樂表演、音樂教育、社會體育、體育服務與管理。
第十四條學院辦學理念:校訓是“厚德、博學、求實、創新”,校風是“崇真、務實”。學院以“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為辦學宗旨,以“高水平管理、高標準建設、高質量辦學”為辦學理念,以改建為普通本科院校為奮斗目標,建設一個科學發展、內涵發展的全新教院。
第十五條普通?疲ǜ呗殻┡囵B模式:構建了“厚基礎、寬口徑、強能力、高質量”的人才培養模式,建立了融傳授知識、培養能力、提高素質于一體的具有高職特色的教學與課程體系,突出高職教育的職業針對性和應用性,對于高職?茖I采取“2+1”或“2.5+0.5”培養模式,在校進行2年或2年半的專業基礎和職業技能學習與實訓,在實習基地進行1年或半年的技能實習。許多專業實行“校企聯辦”或“訂單式”培養。畢業實行“雙證書或多證書”制,培養“生產、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具有實踐能力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十六條學院發展前景:向普通本科高校改建發展是學院“十一五”發展規劃的奮斗目標。學院的改建工作得到了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已被列入山東省高校“十一五”設置規劃。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七條山東教育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山東教育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教育學院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九條山東教育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錄取
第二十條山東教育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一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ㄊ校┱猩鞴懿块T確定。
第二十二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二十四條學校錄取按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愿不滿的條件下,不拒絕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五條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將所有調檔考生按實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從第一名考生開始,根據考生所在省分專業計劃,依次安排其專業志愿。當分數未達到該生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線時,看其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愿的錄取線,依次類推直到最后一個專業志愿。所報專業不能被錄取的考生,專業志愿服從調劑者,安排到缺額專業。專業志愿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藝體類考生,學校對進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六條對于有關省招生部門規定的招生錄取加分政策,我校按加分政策提檔,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一項最高分值,增加分數不得超過20分。加分錄取考生在安排專業時不再考慮加分因素。
第二十七條所有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但所有學生入校后要統一編入英語教學班學習(學校不對非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語言課程)。
第二十八條各專業不限男女招生比例。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無加試要求。
第二十九條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體育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第三十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規定的形式公布。
第五章其它
第三十一條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或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
我院普通?疲ǜ呗殻⿲W費標準每人每學年為:社會體育(理工)專業5000元,理工類專業5000元,文史類專業4800元,藝術類專業7000元。中外合作類專業12000元。
第三十三條退學學費規定:執行魯政辦發[2000]68號文件規定:學習不足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滿一學期不足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十四條學院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三十五條具有學籍的普通專科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蓋“山東教育學院”印章。
第三十六條2008年經山東省教育廳批準,我院與澳大利亞南岸政府理工學院(SouthbankInstituteofTechnology)合作舉辦學前教育?茖I。澳大利亞南岸政府理工學院是中國教育部審核備案并承認其頒發學歷的學校。合作辦學的學前教育專業以培養具有國際教育理念和先進教育方式的雙語幼兒教師為培養目標,是山東省在培養幼兒教師方面惟一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本專業面向山東省招生,學制三年,學生需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并成績達到省招考院規定的分數線上。學生學習期間,南岸政府理工學院提供教材并選派優秀教師來我院承擔三分之一以上的專業課和專業基礎課授課任務。在第三學年,我院將根據學生意愿,組織具備條件的學生赴南岸政府理工學院學習實習。
學生完成學業并畢業鑒定合格后,由山東教育學院和南岸政府理工學院分別頒發各自的?茖W歷證書。
依據山東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該專業學費是12000元/學年。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教育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由山東教育學院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聯系方式:
歷下校區:濟南市歷下區歷山路36號郵編:250013
章丘校區:章丘市大學園區文博路2號郵編:250202
E--mail:sdezhaoban@126.com網址:http://www.sde.edu.cn
聯系電話:0531—86593015(傳真)86401290
通信地址:山東教育學院招生就業處(濟南市歷下區歷山路36號)郵編:25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