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6-04 10:40:55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
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3860
第五條學院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3028號郵編:250200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學院基本情況: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前身創辦于上世紀90年代,2004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成為具有獨立頒發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資格的一所全日制民辦普通高校。
★地理位置
學院坐落于山東省濟南市東部大學城,占地1028畝,建筑面積27.28萬平方米。
★辦學條件
學院現有教學儀器設備總價值7000多萬元,教學計算機1400余臺。圖書館藏書54萬冊,電子圖書38萬冊。學院擁有現代化語音室、計算機中心、多媒體教室、網絡中心以及化學實驗室、解剖標本實驗室、中藥實驗室、針灸實驗室、推拿實驗室、臨床實驗室、護理中心實驗室、電工實驗室、電氣自動化實驗室、建筑實驗室等各種實驗室56個。現有專兼職教師480名,下設醫學院、護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商學院、建筑工程學院、外語學院、基礎學院等7個二級學院。
學院特別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設有就業實訓中心,具體負責學生的就業、實訓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畢業生就業指導體系,為每位學生建立“職業生涯規劃書”。學院“訂單教育”卓有成效,每年都要舉辦企業專場招聘會和大型供需洽談會,歷年都有300多家省內外大型國有企業、三資企業、民營企業來學院選聘畢業生。學院先后與海爾集團、海昌電器有限公司、吉魯生物科技集團、諾普信集團、富士康科技集團等多家大型企業集團及下屬單位簽訂了聯合培養或就業協議,學生在接受教育的同時已基本解決了就業問題。
★辦學特色
“AAA”教育模式。
建立三級平臺:基礎知識平臺,專業知識平臺,實驗實訓平臺;
開展三創教育:創業知識教育,創業素質教育,創業能力教育;
提供三類援助:學習方法援助、自我規劃援助、就業創業援助;
培養三種能力:學習融通能力、適應發展能力、生存創業能力;
獲得三重證書:專業畢業證、職業資格證、行業準入證。
★辦學理念
辦學有特色,專業有優勢,就業有專長,創業有實力
★學院榮譽
辦學以來,我院在上級主管行政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關心幫助下,先后被評為“濟南市社會力量辦學市級名牌學校”(2001年2月濟南市成人教育局);“誠信招生示范院校(2005年4月15日中國成人教育協會)”;“中國民辦教育創新與發展貢獻獎(陳香梅教科文獎辦公室、中國成人教育協會,2005年9月5日)”;“2006年山東教育總評榜高職院校——最具成長力獎(齊魯晚報、大眾網,2006年12月)”;教育改革30年山東教育總評榜——最具就業推動力高職院校(齊魯晚報、大眾網,2009年2月26日)。
★招生專業
經省教育廳批準,學院2009年在山東、江蘇、內蒙古、安徽、河南、河北、黑龍江、遼寧、吉林、新疆、海南、廣東、山西、四川、重慶、浙江、福建、甘肅、青海、湖南、陜西、寧夏、湖北、云南、貴州、江西等26個省、市、自治區投放了專科(高職)計劃。
具體招生專業: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口腔醫學技術、康復治療技術、醫學檢驗技術、醫療美容技術、藥學、中藥、護理、助產、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市場營銷、投資與理財、電子商務、會計電算化、物流管理、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工程監理、工程造價、房地產經營與估價、廣告設計與制作、環境藝術設計、應用英語、應用韓語、報關與國際貨運、酒店管理、計算機網絡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共33個統招專業。
其中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和護理專業畢業生,可參加國家醫師、護(士)
師資格考試。
★獎、助學金政策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7]90號)文件指導精神,學院設立國家獎學金,學院根據學生學習成績與日常表現等評定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文件指導精神,學院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對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獎勵,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文件指導精神,學院設立國家助學金,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適當的生活費用開支的補助,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500元。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07]41號)文件指導精神,學院設立省政府獎學金,對全日制?粕刑貏e優秀的學生給予獎勵。省政府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普通?普猩娜粘9ぷ鳌
第十一條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錄取
第十二條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
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ㄊ校┱猩鞴懿块T確定。
第十四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專業語種不限。
第十六條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八條錄取原則:
⑴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按考生填報院校的志愿確定錄取資格。首先在上線的報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為止;若上線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檔,依此類推。
⑵按報考我院的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則本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不滿足某專業計劃,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⑶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仍诘谝、二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對未報我院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稍诖_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输浫〗Y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條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錄取時執行省招辦劃定的文化錄取控
制分數線,我院對線上考生按專業課成績錄取。
第二十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收費標準:護理、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為6900元/年;臨床醫學專業學費為68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7900元/年;應用韓語、報關與國際貨運專業學費為7000元/年;應用英語專業學費為6000元/年;其他專業學費為6600元/年。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統一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退學學費規定:學院根據省教育廳魯價費發〔2004〕55號關于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辦理學生退學學費手續。
第二十三條對口高職考生按專業類別分專業進行錄取。
第二十四條資助特困生政策:
為了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在校的正常學習,學院采取如下資助措施:一、是設對特困生學費實行全部或部分減免制度。二、是設立若干勤工儉學崗位,對家庭困難的同學提供資助。三、是實行獎學金制度,對家庭困難、學習刻苦的學生進行重點獎勵。
第二十五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二十六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招生電話:0531-8559266685592777
電子郵箱:sdxlzb@126.com
通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3028號郵政編碼:2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