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同濟大學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簡章
2025-04-02 19:50:58同濟大學
同濟大學歷史悠久、聲譽卓著,是教育部直屬并與上海市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2017年,列為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學校前身是1907年德國醫生埃里希·寶隆在中德兩國政府和社會各界支持下創辦的同濟德文醫學堂,經過117年的發展,同濟大學已經成為一所特色鮮明、在海內外有較大影響力的綜合性、研究型、國際化大學,綜合實力位居大陸高校前列。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廳函〔2024〕23號)文件精神,同濟大學2025年繼續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
一、報名條件
1.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考生所持證件須與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內。
3.參加2025年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學測考試科目符合我校報考專業要求,且各科成績均達頂標級,其中申請我校理工經管及醫科類專業學測科目須包含語文、數學A、英文、自然,申請文科類專業學測科目須包含語文、數學A或數學B、英文、社會或自然。
二、招生計劃和專業選擇
我校2025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計劃為20人。
申請者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六個專業作為志愿,并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招生專業目錄及學測科目要求等詳見附件。
三、報名及注意事項
符合報名條件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在2025年3月1日至31日期間登陸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按照要求輸入個人信息,上傳個人證件掃描件、正面免冠彩色電子證件照片、學測成績通知單、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個人陳述及能夠體現申請者綜合素質的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后,考生原則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
考生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填報信息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正在辦理中的,考生在2025年5月1日前上傳至系統,逾期不再受理。
四、審核及考核
審核及考核時間為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1.審核階段
我校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初審,考生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初審結果。系統顯示需更正或補充材料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更正或補充有關材料,提交后及時查看初審結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2.考核階段
初審合格考生,請關注我校考核通知,考核方式為網絡視頻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及流程另行通知。
五、錄取
我校依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和“學測”成績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生須于2025年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征集志愿報名。
如遇生源不足等情況,我校將通過征集志愿進行補錄。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間進行征集志愿報名,我校將于6月1日至20日期間開展審核、考核工作。考生須于6月21日至25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擬錄取考生確認后,我校將于7月中旬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六、其他
1.我校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工作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的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考核面試過程全程錄像。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郵箱:jcc@tongji.edu.cn。
2.我校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報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
3.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我校規定的時間及相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入學注冊時,應繳納學費及住宿費等其他費用,收費標準與大陸學生相同,具體費用標準按照入學當年學校公示的標準執行。入學后,根據我校安排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不受限專業。
4.學生在校期間,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同濟大學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5.若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進行相應調整。
6.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單位: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
電話:+86-21-65982643
傳真:+86-21-65981513
郵箱:tjzsb@tongji.edu.cn
網址:http://bkzs.tongji.edu.cn
單位地址/郵政編碼: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200092
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
2024年12月9日
附件:同濟大學2025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專業目錄
學院 |
招生專業名稱 |
學制 |
體檢受限 |
“學測”考試科目要求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 |
四 |
語文、數學A、英文、自然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四 |
|||
物流管理 |
四 |
|||
會計學 |
四 |
|||
金融學 |
四 |
|||
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 |
建筑學 |
五 |
▲ |
|
歷史建筑保護工程 |
四 |
▲ |
||
城鄉規劃 |
五 |
▲ |
||
風景園林 |
四 |
▲ |
||
城市設計 |
四 |
▲ |
||
設計創意學院 |
工業設計 |
四 |
▲ |
|
土木工程學院 |
土木工程 |
四 |
||
地質工程 |
四 |
|||
智能建造 |
四 |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環境工程 |
四 |
▲ |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四 |
▲ |
||
環境科學 |
四 |
▲ |
||
交通學院 |
交通工程 |
四 |
▲ |
|
交通運輸 |
四 |
▲ |
||
車輛工程 |
四 |
|||
汽車學院 |
車輛工程(汽車) |
四 |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
四 |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四 |
▲ |
||
機械與能源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四 |
||
智能制造工程 |
四 |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四 |
● |
||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四 |
● |
||
測繪與地理信息學院 |
測繪工程 |
四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四 |
● |
|
信息安全 |
四 |
● |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四 |
● |
||
軟件工程 |
四 |
● |
||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
自動化 |
四 |
● |
|
通信工程 |
四 |
● |
||
人工智能 |
四 |
● |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四 |
●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四 |
● |
||
醫學院 |
臨床醫學 |
五 |
▲ |
|
口腔醫學院 |
口腔醫學 |
五 |
▲ |
|
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
生物技術 |
四 |
▲ |
|
生物信息學 |
四 |
▲ |
||
海洋與地球科學學院 |
海洋科學 |
四 |
||
地球物理學 |
四 |
|||
航空航天與力學學院 |
工程力學 |
四 |
||
飛行器制造工程 |
四 |
|||
數學科學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四 |
||
統計學 |
四 |
|||
物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
應用物理學 |
四 |
▲ |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四 |
▲ |
||
化學科學與工程學院 |
應用化學 |
四 |
▲ |
|
中德工程學院 |
機械電子工程(中外合作辦學) |
四 |
中德合作 |
|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中外合作辦學) |
四 |
中德合作 |
||
汽車服務工程(中外合作辦學) |
四 |
中德合作 |
||
藝術與傳媒學院 |
傳播學 |
四 |
語文、數學A或數學B、英文、社會或自然 |
|
外國語學院 |
德語 |
四 |
||
英語 |
四 |
|||
日語 |
四 |
|||
人文學院 |
哲學 |
四 |
||
文化產業管理 |
四 |
|||
漢語言文學 |
四 |
|||
法學院 |
法學 |
四 |
||
政治與國際關系學院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四 |
注:▲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不招收單色不能識別考生。
如遇招生專業調整,錄取專業名稱以實際發放錄取通知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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