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復旦大學高校農村學生專項“騰飛計劃”招生簡章
2025-04-02 19:46:50復旦大學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部署要求,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5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6號)的具體要求,復旦大學2025年繼續實施“騰飛計劃”,暢通農村和脫貧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學子獲得享受中國最優質教育資源的機會,選拔符合復旦人才培養理念、勤奮好學、獨立自強、學習成績優秀、具有發展潛質的農村學生,對通過選拔的優秀學生給予高考錄取優惠政策。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本計劃招收邊遠地區、脫貧地區、民族地區等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一)符合202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本年度“騰飛計劃”計劃招生人數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將根據考生報名并通過審核情況、生源地歷年生源質量等因素制訂分省計劃,具體原則見下文“三(五)”條說明。
轉專業范圍按照當年度復旦大學招生章程執行。具體轉專業規定可登錄復旦大學教務處和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網站,查看《復旦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等文件。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4月4日至4月20日,考生可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gaokao.chsi.com.cn/gxzxbm)后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考生提交上傳的報名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無須寄送紙質材料。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二)5月15日前,有關省份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
(三)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除核查基本報名資格外,還將審核包括考生年級綜合排名、平時學習成績、在校表現、學科特長、創新精神和發展潛質等。
(四)5月25日前公布通過審核的考生名單。
(五)根據各省份通過審核考生人數及比例,綜合考慮歷年報考與錄取情況、歷年生源在校學習情況等因素,制訂分省招生計劃并報各省級招辦備案。
(六)通過審核的所有考生必須參加高考。
(七)通過審核的考生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相應批次高考志愿,對于其中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70分的考生,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按分省計劃投檔錄取。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上述分數線按各省級招辦文件規定的相應控制分數線執行。對于高考總分不為750分的省份,優惠分值另行通知。
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錄取。
(八)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考生本年度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其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
(九)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四、獎勵幫困措施
“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這是復旦大學向全社會的鄭重承諾。
通過“騰飛計劃”錄取的優秀學生除可以按相關規定申請新生獎學金外,在校期間還有幾十種獎學金可供申請。學校設立助學金,并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應急困難補助、醫療幫困、新生綠色通道、冬季送溫暖等多項支持性資助措施,實現了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經濟資助的全覆蓋。除經濟上的幫扶舉措外,學校實施“助力成長計劃”,搭建學業促進、心理支持、社會實踐、視野拓展、生涯發展五大平臺,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提供全方位、個性化的幫扶和支持。
詳細信息見復旦大學學生工作部(處)網站。
五、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我校將對通過“騰飛計劃”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復旦大學“騰飛計劃”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復旦大學紀檢監察工作部門監督。
六、咨詢及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邯鄲路220號復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433
招生咨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傳真:021-5566 4345
電子郵箱:admission@fudan.edu.cn
復旦大學主頁:www.fudan.edu.cn
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主頁:shmc.fudan.edu.cn
復旦大學招生網:www.ao.fudan.edu.cn
復旦大學教務處:www.jwc.fudan.edu.cn
復旦大學學生工作部(處):www.stuaff.fudan.edu.cn
復旦大學紀檢監察工作部門:021-5566 4607(僅受理信訪舉報)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gaokao.chsi.com.cn
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gaokao.chsi.com.cn/gxzxbm
七、附則
本簡章由復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復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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