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4-12-27 20:02:09網絡整理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
二、就讀校址上海市嘉定區勝辛北路1661號
三、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歷證
書的院校名稱及
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
證書種類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
校本科招生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
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委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紀
檢監察機構,全過程監察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5年春季考試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層次學制計劃備注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四年55教育部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
機構招生專業,雙語教學,與
美國北亞利桑那大學聯合培小學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四年65養4+0中外雙學位。藝術教育本科四年40
康復治療學(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四年80
教育部批準中外合作辦學本
科項目,學生可赴美國威斯康
星協和大學學習,獲得中美雙
學士學位。人工智能(雙語教學)本科四年40
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本科四年20
合計300
注: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和藝術教育為教育部認定的師范類專業,
學生在校期間通過由學校組織的教學能力考核,可直接申請教師資格
證書。
招生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
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48號)和《上海市教育考
試院關于印發〈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
知》(滬教考院高招〔2024〕30號)文件規定,已在2025年上海市普
通高校考試招生網上報名期間勾選參加“春季考試”并完成資格審
核、信息確認和網上付費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2025年春季考試招
生各專業。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
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
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2月15日-16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本市公布的志愿
填報最低控制線考生,按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時間段登錄“上海招考
熱線”網站填報志愿。
根據市教委規定,應屆高中畢業生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
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
考試須全部合格,方可填報春季考試招生志愿。
(2)2月20日,學校官網公布自主測試資格線(按照不超過招生計
劃數3倍劃定各專業自主測試資格線)及測試安排。末位同分處理按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
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4〕30號)文件相關規定執
行。
(3)2月21日-22日,獲得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的考生須在上海師范
大學天華學院官網選擇專業特長測試項目(詳見學校公布的自主測試
實施方案)。
(4)3月1日-2日,獲得我校自主測試資格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自
主測試。同時報考我校兩個專業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
需分別參加各專業的測試[如果同時獲得我校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
學)和藝術教育兩個專業測試資格考生,僅需參加一次測試即可,測
試成績對兩個專業均有效]。
我校自主測試為專業技能測試(一門),測試內容由我校根據本
校專業特點確定,總分為150分。其中技能140分,綜合素質評價10
分(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中與測試有關的相應內容,給予考生
應有的得分)。對于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由考生提供高中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相關信息在測試評分時參考使用。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季高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
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資格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春季高考總
分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則按外語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次序
優先排序)。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其余考
生依次公布為候補錄取考生名單,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
(4)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技能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
分,并參與后續錄取排序。
(5)3月5日學校官網公布自主測試成績并開始錄取。
(6)3月5日-11日學校官網公示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資格考生名單。
(7)3月12日-13日考生按照春招實施辦法的相關錄取規則網上辦
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相關時間和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
執行。
(8)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正式錄取。
十三、
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8000元;
藝術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0元;
小學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8000元;
康復治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8000元;
人工智能(雙語教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0元;
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0元。
【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6000元。
【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
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
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
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學
生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督。
舉報電話:021-39966765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http://www.sthu.edu.cn
招生辦咨詢電話:021-39966101
十七、其他須知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
的考生),不得參加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
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37號)和《上
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
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4〕20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掃碼加小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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