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4-12-27 20:00:44網絡整理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
二、就讀校址上海市金山區漕廊公路3888號
三、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
歷證書的
院校名稱
及證書種
類
院校名稱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中僑職業技術
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
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
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紀委監察處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5年我校春季考試擬招生專業為:
專業名稱層次學制計劃(人)
數字媒體技術本科四年40
食品質量與安全本科四年30
合成生物技術本科四年20
機器人技術本科四年25
汽車服務工程技術本科四年30
建筑工程本科四年25
現代物流管理本科四年30
合計200
無男女比例限制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所有專業教學外語
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
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
37號)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5年上
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滬
教考院高招〔2024〕20號)規定,已在2025年上海
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網上報名期間勾選參加“春季
考試”并完成資格審核、信息確認和網上付費的考
生,方可參加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
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
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
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
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
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本市公布的志愿填報
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可于2025年2月15日
9:00-22:00,2月16日9:00-16:00期間,登錄“上
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
2、2月20日,我校按照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數
的3倍劃定各專業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考生
排序規則:第1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
績高低,高者優先;第2位序,比較語文或數學中
單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考生須在2月21日-22
日登錄我校招生網站(www.shzq.edu.cn),查詢本
人的測試時間和地點。
3、3月1日-2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
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同時報考我
校兩個專業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需
分別參加各專業的測試。
我校自主測試為面試,內容由我校根據本校及專業
特點確定,同時參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
評價信息進行綜合評定,給予考生相應的得分,自
主測試總分為150分。(其中綜合素質評價滿分賦
20分,面試滿分賦130分。對于沒有綜合素質評價
信息的考生,則由本人提供相關的信息材料,作為
面試時的素質評價參考依據。詳見我校2025年春季
招生自主測試實施方案)。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
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錄取排序。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
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
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
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面試
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
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其余考生依序公布為候
補錄取考生名單。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
預錄取考生和候補錄取考生須于3月12日-13日在
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考熱線”辦理錄取專業網
上信息登記,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
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
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十三、收費
標準
學費標準
現代物流管理學費39800元/年;
數字媒體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合成生物技術、
機器人技術、汽車服務工程技術、建筑工程,學費
35000元/年。
(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
住宿費標準
普通寢室:5000元/年/人(4人間)
智慧公寓:7800元/年/人(4人間)
(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我
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
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
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
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等。同時,學
校還設立學校獎學金、助學金等。我校承諾:確保
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
話
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021-31616101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www.shzq.edu.cn
招生處(辦)官網:www.shzq.edu.cn
咨詢電話:021-31616077、31616088、31616099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8:00(國定節假日除
外)
十七、其他須知
根據市教委規定,通過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的考生
(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
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
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
學〔2024〕37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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