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力大學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4-12-27 19:28:35網絡整理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上海電力大學
二、就讀校址
楊浦校區地址為上海市楊浦區長陽路2588號;臨港校
區地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滬城環路1851號。錄取新生
就讀校區為臨港校區。
三、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歷
證書的院校名
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上海電力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電力大學的本科畢
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電力大學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
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電力大
學招生工作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
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電力大學紀
委(監察專員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5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層次學制計劃數
應用化學本科四年20人
英語本科四年25人
無男女比例限制。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應用化學專業入學外語考
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均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37
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
2025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
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
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
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
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2025年2月15日9:00-22:00,2月16日9:00-16:00
期間,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
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
(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其中,根據相關規
定,應屆高中畢業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
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的高中學業水平
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2025年2月20日,我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
2倍分別劃定各專業的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5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
〔2024〕30號)相關規定執行,并向社會公布。考生須
在“上海電力大學本科招生網”選擇測試時間和地點。
(3)2025年3月1日-2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
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同時報考
我校兩個專業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需分
別參加各專業的測試。
我校自主測試為面試,內容由我校根據本校及專業特點
確定,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
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錄取排序。
(4)在自主測試階段,學校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
紀實報告。學校根據招生專業特點,綜合考察考生社會
責任感、學業成績、綜合素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自主測試專家將根據學生自主測試
情況和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評分。沒有綜合素質紀實
報告的考生,需在2025年2月25日前向我校提供綜合
素質評價相關證明材料。提供方式:電子掃描版本發送
至招生辦郵箱suepzsb@126.com。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
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
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春
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英語專業依次比
較學校自主測試成績、外語、語文、數學成績高低,應
用化學專業依次比較學校自主測試成績、數學、外語、
語文成績高低),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
單,其余獲得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的考生依序公布為候補
錄取考生。3月12日-13日,預錄取或候補錄取資格考
生在網上進行專業信息登記。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
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
由我校發放預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和秋招錄
取考生的材料同時寄送。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理工類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7000元。[滬發
改價調〔2023〕21號]
2.文科類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500元。[滬發
改價調〔2023〕21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
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
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
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
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
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
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
獎學金、助學金及電力相關企業、社會團體、個人等各
級各類資助。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
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
室)監督。
舉報電話:021-61655040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https://www.shiep.edu.cn/
招生辦官網:https://zs.shiep.edu.cn/
咨詢電話:021-61655278
十七、其他須知
(1)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
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
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
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37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2)入學后相關事項:春季高考錄取的學生將于當年9
月份入校報到,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新生
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符合招生條件者,按照《普通高
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相關規定執
行。
(3)我校春招自主測試方案、時間、地點、公示、錄
取等相關事項的通知,均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站發布,
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4)有關網上報名及填報志愿、文化考試、錄取確認
等相關信息,考生可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
(http://www.shmeea.edu.cn)及時查閱。
其他未盡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相關文
件或通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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