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4-12-27 19:24:35網絡整理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華東政法大學
二、就讀校址
長寧校區地址為萬航渡路1575號;松江校區地址為龍
源路555號。學校全日制本科生就讀校區均為松江校區。
三、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歷
證書的學校名
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華東政法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華東政法大學的本科畢
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華東政法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
導和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華東政法
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執行部
門,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華東政法大學紀檢
監察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5年學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為:
專業層次學制計劃數
偵查學(經濟犯罪治理)本科四年20
法學本科四年50
政治學與行政學本科四年20
男女比例:偵查學(經濟犯罪治理)專業女生比例
不超過15%;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無男女比例要
求。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為英
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
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
37號)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5年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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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
院高招〔2024〕20號)規定的報名條件,方可參加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
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
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
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
執行。
(1)偵查學(經濟犯罪治理)專業身體條件要求:
五官端正、體形勻稱,無各種殘疾;裸眼視力任何一眼
不低于4.7;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
米以上;無色盲色弱;無口吃;年齡在22周歲以下(具
體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中華人民共
和國司法部法規教育司關于印發<中國政法大學、西南
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
法學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提前錄取專業招生辦法>的
通知》(教學司〔2003〕16號)。
填報偵查學(經濟犯罪治理)專業的考生須自行到
本市三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檢,若中學已完成高考體檢,
考生可提交《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格檢查表》(須
中學蓋章)。其他醫療機構做出的體檢結論不予采納,
由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后果。體檢項目以及相關要求詳見
學校本科招生網https://zsb.ecupl.edu.cn。
(2)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參照《普通高等
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2025年2月15日9時-22時,2月16日9
時-16時,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志愿填報最低控
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志愿。根據
相關規定,應屆高中畢業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
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的高中學業水
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方可填報春考招生志愿。
(2)2025年2月20日,學校將分別按照偵查學(經
濟犯罪治理)專業(分男女生)、法學、政治學與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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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專業不超過招生計劃數2倍的比例,劃定自主測試資
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實施辦法
執行)。
(3)進入自主測試環節的考生須在2月21日-2
月22日在學校本科招生網選擇自主測試時間。若考生
同時進入兩所院校的自主測試環節且自主測試時間發
生沖突,考生須聯系其中一所院校協調自主測試時間。
(4)3月1日-3月2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
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自主測
試采取分組面試形式并參考使用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
信息,面試內容根據本校及專業特點確定,總分為150
分。學校綜合考察考生社會責任感、綜合素養、創新精
神和實踐能力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給予考生全面的評
價,評價結果納入自主測試成績。相關綜合評價材料由
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統一
提供,考生無需向學校提交。若考生無綜合素質評價信
息,需提供本人高中階段各類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具
體要求見學校春招自主測試方案。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
測試,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錄取
排序。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構成: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
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含政策性加
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學校按照春考總分(統
一文化考試成績+自主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依據招生計劃100%劃定各專業(方向)預錄取分數線;
其中,偵查學(經濟犯罪治理)專業的考生,還需結合
專業對男、女比例及身體條件要求。達到各專業(方向)
最低預錄取分數線的同分考生,學校按照自主測試成
績、語文、外語成績依次進行比較予以預錄取。
學校按不超過公布的偵查學(經濟犯罪治理)專業
(分男女生)招生計劃數的50%的比例順位公布候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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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考生名單,按照不超過公布的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
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0%的比例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
單。
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考生須在3月12日-13日登錄
“上海招考熱線”進行網上信息登記,相關登記程序按
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
學校予以錄取。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偵查學(經濟犯罪治理):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
發改價調[2023]21號);
法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發改價調
[2023]21號);
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發
改價調[2023]21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
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
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
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
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
綜合獎和各類單項獎等學年獎學金以及40余個社會獎
助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
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
聯系電話:021-57090496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www.ecupl.edu.cn
本科招生網:zsb.ecupl.edu.cn
招生辦咨詢電話:021-57090220
十七、其他須知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
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
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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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37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春季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將與當年通過秋季高考
錄取的學生一起報到入學。錄取到法學專業的考生隨機
分配至相關法學院,具體以錄取通知書為準。考生報到
入學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初審以及
復查,復查不符合招生條件者,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
定中有關規定執行。
自主測試當天考生需按照學校統一要求簽署考試
誠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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