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4-08-26 14:23:05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第三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四條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證書類型: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第七條辦學地址:陜西省咸陽市涇陽縣農科路。
第八條學院簡介:學院始建于1994年,是一所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國家計劃內招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證書的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院擁有現代化的專業實訓大樓、多媒體教室、圖書館及完善的生活設施,為青年學子提供引以為傲的成長平臺。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處理招生錄取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堅持集體決策。招生工作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副院長擔任,教務處、紀委及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學院設有以紀委書記為負責人的招生錄取紀檢監察小組,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十條學院有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2024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我校招生專業面向多個省市計劃招生。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生源省級招考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級招生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按各省(自治區)招考部門規定的錄取批次,采取遠程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按教育部要求并執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實行“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要求,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四條學校在網上遠程錄取時嚴格執行各省級招考部門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及投檔原則。
第十五條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各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錄取,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為英語。
第十七條照顧政策:我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照顧政策。
第十八條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對于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投檔成績結合體檢結論等情況調劑錄取,直至錄取額滿;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