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龍江工業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8 09:41:06黑龍江工業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全稱為黑龍江工業學院,簡稱黑工院。英文全稱為HeilongjiangUniversityofTechnology。
第五條學校辦學性質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上級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國標代碼為11445。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黑龍江工業學院普通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門類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條學校辦學地址為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和平南大街99號。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為加強招生工作管理,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審定年度分專業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協調解決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規定,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人才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合理編制和報送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教育部和黑龍江省教育廳審批后,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學校招生網站和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學校不設預留計劃。
第十一條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科學制為四年;各專業不限制男女比例;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錄取;對單科成績不作要求;對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予以正常錄取。
第十三條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要求設置投檔比例。
內蒙古自治區采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即對在我校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我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若同一專業考生中錄取最低分出現平行分,文科依次按語文、綜合、外語、數學擇優錄取,理科依次按數學、綜合、語文、外語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