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5 17:43:20天津財經大學
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如果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對普通類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數學、語文、外語順序依次比較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高考改革試點。▍^、市)考生須滿足我院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四條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普通類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如下:
凡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須達到所在。▍^、市)相應藝術類本科批次控制分數線,填報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志愿,按照各省(區、市)規定投檔原則,對進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擇優錄取,如文化課成績相同,按照數學、語文、外語順序依次比較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考生所在地區有特殊規定,以當地招考部門的相關規定為準。
第十七條學院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以下情況不予錄取或限定部分專業不予錄取。
。ㄒ唬┗加邢铝屑膊≌,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茩z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茩z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部分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學前教育專業。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各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第十八條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部分招生專業設有雙語(漢語和英語)教學專業課程。非外語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九條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在接到各。▍^、市)招考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續管理
第二十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新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后,依據《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轉專業具體辦法與審批流程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執行。
物聯網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讀期間不允許調整專業,國外學費按照赴對方學校當年公布學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通過科學合理設置課程、適時調整教學內容、積極改革教學方式、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第二十三條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是獨立學院,屬于民辦性質,尚未開展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辦理和減免學費工作,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僅適用于2024年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凡以前有關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https://zhujiang.tjufe.edu.cn/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咨詢電話:022-22412000,22410821
監督電話:022-22410864
郵編:301811
地址:天津市寶坻區周良街道祥瑞大街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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