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5 17:30:53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內蒙古自治區以及相關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況
(一)學校全稱: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
(二)學校代碼:14205
(三)學校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機場路29號
(四)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五)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六)上級主管部門: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二、招生計劃及錄取要求
(一)招生計劃:招生專業與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我院報送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并由我院和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二)外語語種: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學院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日語課程。新生入學后外語課教學安排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三)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省(市、自治區)規定執行。
(四)男女比例:所有專業均無性別要求。
(五)本科錄取批次
1.文理科:區內本科二批。區外按各省(市、自治區)具體要求安排。
2.藝術類:區內本科提前C批。區外按各省(市、自治區)具體要求安排。
(六)專科錄取批次
1.文理科:區內高職高專批次
2.高職對口批次:區內高職高專批次
三、錄取規則
(一)我院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全國普通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出現平行分錄取情況,則按照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工作相關規定執行。
(二)內蒙古自治區及我院投放計劃的省(市、自治區),本科、專科計劃均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即對在我校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我校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以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當所有專業志愿都錄取完畢后,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次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處理。
(三)提檔比例不超過120%。
(四)我院認可內蒙古自治區及有關省(市、自治區)對考生的加分和優惠政策,并按加分后成績排序。
(五)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內蒙古自治區考生,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繪畫、環境設計、動畫、攝影本科專業須取得全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成績,文化課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按投檔成績(綜合分)由高分到低分以“分數清”的原則擇優錄取,即在同一個學校志愿中,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專業志愿級差。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處理。山西省、河北省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六)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英語(教育方向)、英語(翻譯方向)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漢語言文學專業語文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90分。旅游管理、物業管理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
(七)對于已投檔考生排序成績相同時,首先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其次對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下同)、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四、學費標準
(一)本科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