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4 11:23:39湖南科技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湖南科技大學
辦學地點:湖南省湘潭市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10534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科技大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學校簡介:湖南科技大學肇始于1949年成立的湘北建設學院,2003年由湘潭工學院與湘潭師范學院合并組建而成,湖南省“雙一流”建設高校,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本科招生第一批次覆蓋全國。現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4966人、在校研究生6276人。擁有7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8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8個碩士學位授權點,具有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推薦資格、“碩師計劃”推免資格。學校占地面積3000余畝。學校領銜研發的“海牛Ⅱ號”海底大孔深保壓取芯鉆機系統,刷新了世界深海海底鉆機鉆深紀錄,打破了我國可燃冰勘探技術裝備對國外的長期依賴,為我國海洋礦產勘探技術和裝備研發作出了開創性貢獻。
第六條學校招生類型: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新疆高中班、湖南省高中(中職)起點本科層次鄉村中職專業課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湖南省高中起點本科層次鄉村高中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港澳臺聯合招生和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臺灣學測”)、專升本等招生類別。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加強招生委員會的建設,充分發揮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成立由主管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和規定,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分省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分析和總結,及時上報招生有關數據。
第九條招生錄取期間,學校成立由紀委辦、監察專員辦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遵循“參與中監督、監督中服務”的原則,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十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一條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過程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學校2024年面向全國31個省(區、市)及港澳臺地區招生。學校教務處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專業招生計劃。經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學校審定的分專業計劃,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求以及各省(區、市)生源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生源結構、區域均衡、生源質量等因素,制定學校分省(區、市)、分專業生源計劃,經主管校領導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辦公室將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生源計劃按要求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不超過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預留部分本科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省(區、市)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投放原則。
第四章招生專業及錄取要求
第十六條學校2024年具體招生專業的專業名稱、所在院系、學制、學費標準、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選科要求、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等相關要求見《湖南科技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一覽表》,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必須滿足我校的招生專業選科要求,非改革省份的考生必須滿足我校的招生專業文理科要求。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學費總額為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具體收費標準依據相關政策和上級部門批文制定的《新生繳費須知》為準。
第十七條英語、翻譯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日語專業限招英語和日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學校僅安排英語和日語作為公共外語教學。
第十八條學校專業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十九條對于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專業錄取要求以當年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