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銀杏酒店管理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28 20:57:15成都銀杏酒店管理學院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專業均無男女生比例要求,且文理兼收。
第十五條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的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六條外語類專業(含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商務英語)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七條體育、藝術特長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嚴格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九條按類招生的專業中,外國語言文學類、設計學類、體育學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前需按要求向學校提交預讀專業申請,進校后原則上先按考生申請的預讀專業進行培養;旅游管理類、工商管理類專業錄取的考生,一年級在宜賓校區完成通識課程學習,二年級開始按照學校《大類招生專業分流管理辦法》確定專業,編入成都校區相應學院完成專業學習。。
第二十條錄取后,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與非藝術類、非體育類專業不能互調。
第二十一條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第二十二條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凡完成本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者,由成都銀杏酒店管理學院具印頒發教育部認定、教育部學信網可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成都銀杏酒店管理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根據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等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凡已錄取的考生不得換錄”,故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學校招生錄取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一律不予退檔。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四條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五條為保障家庭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不斷創新豐富資助形式、拓展資助渠道,現已形成以獎、助、貸、勤為主的資助幫扶體系,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成長成才提供全面保障。
第二十六條考生須在報名信息中向當地招辦提供準確、有效的聯系電話,并在錄取期間保持電話暢通,以便必要的聯系。因通訊不暢造成的一切錄取遺留問題由考生自行負責。
第二十七條學校網址為www.gingkoc.edu.cn,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仔細閱讀學校有關招生政策。
第二十八條除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統一公布的錄取信息外,學校將在校園網(www.gingkoc.edu.cn)上公布錄取結果,并在相關批次錄取結束20天內下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九條學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處具體實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不收取任何與招生相關的額外費用。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學校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并由學校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附: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8)87979300、87979220、87979000
網絡咨詢:(QQ號)1120223558、2325548569
(QQ群)770198513、644310729、95514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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