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東軟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5-27 22:21:47成都東軟學院
一、學校基本信息
1.學校名稱:成都東軟學院
2.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3.辦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東軟大道1號
4.學校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屬性為非營利性
5.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6.招生對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根據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二、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等工作。
2.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工作部,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日常工作。
3.學校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實施全程監督。
三、招生專業與計劃
1.學校2024年本科招生專業:
普通類:計算機類(包含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物聯網工程、網絡空間安全、智能科學與技術)、人工智能、軟件工程、信息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物流管理、大數據管理與應用、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供應鏈管理、數字媒體技術、工業設計、虛擬現實技術、商務英語、英語、日語、醫學信息工程、健康服務與管理、智能醫學工程、醫學影像技術
美術與設計類:動畫、藝術與科技、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
學校2024年專科招生專業:
普通類:軟件技術
美術與設計類:影視動畫
2.學校招生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并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3.根據教育部與四川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學校預留計劃為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四、錄取原則
1.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區、市)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3.各專業不限男、女生比例。
4.外語語種要求:所有專業無語種限制。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大學外語公共必修課為大學英語,高考日語考生根據自身條件,大學公共外語課可以申請修讀大學日語課程。
5.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
6.執行國家和各省(區、市)規定的加分、降分政策。按照加分、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安排專業。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投檔考生按照成績和志愿擇優錄取。
8.對于投檔考生,學校原則上按照專業志愿優先錄取。
對于部分無法按照專業志愿錄取的省份,學校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專業,不設分數級差。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將其調錄到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予以退檔。
9.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動畫、藝術與科技、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影視動畫專業僅招收美術與設計類考生。
(1)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體檢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并且要求無色盲、色弱。
(2)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區、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考,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區、市)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3)對于藝術類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排序規則和生源省份的藝術類批次投檔規則相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