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學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5-22 22:21:26成都信息工程大學
第十六條學校錄取規則為“位次優先,遵循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對進檔考生有給定排序分的按排序分排序,無排序分的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者,文科按語文、文綜、外語,理科按數學、理綜、外語的順序進行比較、排序),再根據考生的位次和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仍按前述規則排序進行專業調劑;對于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
第十七條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為藝術類專業,只招收美術類專業考生,專業成績認同各省美術類聯考成績,考生文化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需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美術類本科合格線。本專業不招收色盲考生。考生成績的折算辦法及排序錄取辦法執行生源省的相關規定。
第十八條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執行當地“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對實行新高考方案的省份選考科目及錄取規則,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辦法為準。
第十九條經教育部批準,學校在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定向氣象部門就業學生,凡有意向報考者,需按各省的報考要求填報。單獨設定定向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需在相應批次正確填報我校定向招生專業的代碼;未單獨設定定向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需按要求在我校錄取相應批次中填報有定向招生的專業代碼,或選填“服從定向調配”的選項。有以上填報情況的考生均視為愿意報考定向專業,學校將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劃定的分數線上,從已投檔考生中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被錄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學報到前,須按規定與相關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若拒簽協議,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錄取,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不得轉入普通專業就讀。
第二十條按教育部規定,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第二十一條新生進校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資格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學校將按教育部規定提供相應獎、貸、助學金支持。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學校招生部門聯系方式為:
辦公電話:(028)8596827185966857
傳真:(028)85966857
學校網址:www.cuit.edu.cn
招生信息網址:zjc.cuit.edu.cn
E-mail:zhaosheng@cuit.edu.cn
第二十五條學校不委托任何其它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成都信息工程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適用于本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