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2024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2)
2024-03-28 22:34:38長沙理工大學
預分計劃數
省份 |
預分計劃數 |
省份 |
預分計劃數 |
省份 |
預分計劃數 |
河北 |
18 |
湖北 |
18 |
甘肅 |
8 |
山西 |
14 |
湖南 |
191 |
四川 |
8 |
遼寧 |
8 |
廣東 |
28 |
黑龍江 |
5 |
山東 |
16 |
廣西 |
8 |
安徽 |
8 |
江蘇 |
16 |
河南 |
10 |
福建 |
10 |
浙江 |
14 |
陜西 |
10 |
江西 |
20 |
合計 |
410 |
2.我校在各省的最終招生計劃及各專業具體計劃,將在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確定后一并發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計劃正式公布為準。
3.藝術管理專業僅面向普通類招生,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未列入分省預分計劃中。
五、錄取原則
1.考生文化和專業成績需達到所在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最終結果保留1位小數。
2.若生源招考主管部門明確規定相關批次投檔考生不適用優惠分的情況下,則考生優惠分不納入相關分數計算。
3.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4.若考生所在省份對于錄取原則有相關規定,則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關規定執行。
5.體檢限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六、其他
1.新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無英語學習基礎者慎重報考。
2.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全面復查,并組織專業課復試,如發現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錄取條件,違反招生規定,考試舞弊或專業水平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其入學注冊資格。
3.本簡章如有與上級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文件為準。
4.本簡章由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萬家麗南路二段960號
郵政編碼:410114
咨詢電話:0731-85834715(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0731-85258770(設計藝術學院)
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cs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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